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论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肯定是想要获得最后的那个结果,才能知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认定损害是否能构成工伤。这关系着日后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劳动者、用人单位利益挂钩的事情。那一般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法律中规定的几类人提出才可以,同时这也有时限要求。而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这点还请您注意,如果准备的材料不齐全那很有可能被要求进行补充,这样也是会耽误结果做出的时间。而按照规定,一般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做出呢?法律中要求的是60日内做出,如果情况明确、材料齐全,自然做出的时间就会很快。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焊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焊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一项任务,对于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具体化、详细化,建筑工程中有关于焊接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目的就是在焊接过程中能够保障质量不出问题,进而来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那焊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焊接...


·疫情时期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时期工资怎么发放?疫情期间工资待遇应当正常发放,涉及到调整薪酬的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待遇来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是2n的补偿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是2n的补偿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是2n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


·一、哺乳期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哺乳期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签了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
      签了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终身负责制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不管是法院的法官需要对自己承办的案件终身负责,工程的负责人也要对工程质量负责。许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哪五人 ...


·民诉法关于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
      民诉法关于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一)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二)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入职后,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次月,单位就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员工来说,社保是最基本的劳动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个人不用承担。那么,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义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义是什么?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指的是对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进行相关的质量检验,使其达到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义与其验收合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为您解答。定义:分部工程分为地基与基础分部、...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


·一、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