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口合同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出口合同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众所周知,在达成出口贸易协定之后,双方要签订出口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行,那么就需要在签订的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差错与漏洞,以致于影响下一步的实施计划,那么出口合同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看看我们的总结吧。
  
  一、合同条款要体现我国的对外政策
  
  1、成交对象和交货目的港要贯彻我国的对外政策。政策不允许的不能成交,也不能将货物发往政策不允许的地区。
  
  2、对香港、澳门出口合同的装运口岸不能写中国口岸或中国上海,必须写具体港口名称,如上海。不能将港澳与中国并列。有的外贸公司在出口合同格式的装运口岸栏里已铅印了CHINESE PORTS字样的,在制作合同同时更应引起注意。
  
  3、对那些明确规定需在国内办理投保的国家,不要强制对方接受CIF条件。
  
  二、合同条款内容要一致
  
  1、成交条件与保险条款要一致。CIF条件成交的应当是我方保险,FOB或CF条件成交的应当是对方保险。
  
  2、成交条件与交货港口要一致。CIF或CF条件要附带一个目的港即卸货港,FOB条件要有装运港。
  
  3、单价和总值要保持一致,在币别的使用上也要一致。
  
  4、包装条件与刷唛标记要一致。散装货不能有刷唛的要求。
  
  5、付款方式与装运期限要一致。
  
  6、合同总数量与分批装运的数量要一致。
  
  7、交货期与信用证开到日期要一致。
  
  8、有的格式合同对某些条款是填写内容和供选择的,在制作合同时要正确填写或删除。不删除或删错了都会造成条款内容不一致。
  
  三、合同条款的内容要明确
  
  1、对交货目的港不要只写国名地区名称,如美国港口等,因一个国家有很多港口只写国名不利于船舶的安排。对有重名港口名称后要写上国名。如维多利亚,加拿大、几内亚等国家都有叫维多利亚的港口。如对方派船合同,装港必须明确,卸港则可按买方要求办理。
  
  2、对合同的交货期,信用证开到日期等的书写上,应写明年月,不能只写月,不写年。
  
  3、对包装条件的规定要明确,应列明用什么东西包装及每件(包)的重量。
  
  4、必须明确保险由谁办理,并须明确保险险别及适用条款。
  
  5、一般均应订上溢短装比例,散装大宗货一般为5-10%,一般件杂货为1-5%。
  
  6、在合同中必须明确支付方式。对信用证必须明确是不可撤销的。并须明确开到地点和时间,到期地点以及受益人名称。对开到地点、开支时间和到期地点一般均应在中国境内,对信用证的有效期至少掌握在装船期后15天。
  
  7、对合同中唛头标记,应争取按国际通常做法制作,即横式,共为4行,每行不超过17个字母,第一行为收货人缩写,第二行为合同号码,第三行为目的港名称,第四行为箱号或件数。
  
  8、对整船出运的货物,往往会涉及到滞期/速遣条款。我方派船合同一般发生在国外目的港,对方派船合同发生在国内装港。因此,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合同上附上一份运输条款。
  
  四、加强审核,尽量避免差错
  
  1、合同签订后,要对合同号、买方地址、电挂、电传、传真、成交方式、单价、币制、包装重量、溢短比例、装卸港、保险、信用证开到地点等条款一一进行审核,防止漏打、错打。
  
  2、要防止英文拼写错误,特别是对品名、价格条款、目的港等更要认真审核,防止打印上的错误,尽量减少和避免差错。
  
  相信看完上述的介绍,您对于出口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已经有所了解,合同是确保双方利益的重要凭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签订的过程中务必要谨慎,在签订时要关注重点条款是否与协商好的结果一致,如果发现了错误与漏洞,应当及时修改,以免日后留下隐患。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在合同订立生效之后,有的情况下会导致合同终止,而有的情况下则是让合同解除,但是他们的最终结果都是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消灭了。因此就有人分不清楚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一、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


·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一、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别不同情况: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


·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合同订立是要双方在合同下方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盖个章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合同签订之后,通过双方协商也是可以口头更改合同的,所以也是有效的。但是最好还是做一些记录盖个章,这样到时候可以避免纠纷。 一、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


·液化气购销合同的范本怎么写?
      液化气购销合同的范本怎么写? 一、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 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品质: 现甲方以¥7元/立方米的价格向乙方供应,如有价格变化需要调整,甲方必...


·未成年人订立合同有效力吗?
      社会中不乏未成年人私自购买电脑之类的贵重物品,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如果是无效的,那么应该怎样认定合同是否有效?这些问题对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因合同如果被认定无效将会引发相应的法律后果。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希...


·无偿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
      无偿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无偿合同的特点是其中一方不需要进行一定的义务的履行,无偿合同特征是赠予合同,《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不同于赠与行为,因为赠与是赠与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为内容...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和法律规定免责事由两类。在合同签订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约定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责。那么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和法定免责事由分别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约定免责事由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在合同...


·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这些纠纷
      转让商铺在生活中是常见的事,主要有转让该商铺的使用权和转让该商铺的所有权两种形式。这两种转让形式都需要双方签订合法的商铺转让合同,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呢?请您阅读下文了解! 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 (一)商铺转让合同纠纷 商铺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口头通知行吗?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口头通知行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口头通知行吗? 1、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效,不合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 2、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技术保密合同必要性是什么?
      技术保密合同必要性是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一些特殊岗位,在进入单位以后就会要求其签订技术保密合同。在日后如果将相关的专业技术泄露出去的话,这都是要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的。显然,关于技术保密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但是技术保密绝对不能够仅仅依靠口头上的约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技术保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