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假钞目前在我国市场上的流通是非常少的,即使我国普通公民不能够辨别假钞,不过在银行存款的时候,银行会直接将假币没收。但是也不能绝对的说伪造货币的这种行为就彻底被杜绝了。而且有不少的公民,其实对于在我国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都不是特别的清楚,刑法当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一、在我国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
  
  本罪的对象是货币。所谓货币,也称通货,是指在一国或地区具有强制流通力的、代表一定价值的、用作支付手段的特定物。货币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币。
  
  我国的货币为人民币,这里的“人民币”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它不仅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纸币和硬币,也包括国务院授权中国银行发行的外汇兑换券。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本国货币管理制度,
  
  二是外币管理制度。所谓本国货币的管理制度也就是指人民币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具有强制流通力,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二、刑法修正案九伪造货币罪的后果是什么?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具体指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和侵害货币的发行权。本罪的对象是货币,包括流通中的人民币和外币。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所谓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发行权的人,仿照真货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特征制造假币,以假充真。
  
  伪造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手描、拓印、机器印制、影印、复印以及高科技印制手段。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其实,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简单一点理解就是人民币,包括硬币和纸币,而且现在国家对于伪造货币罪的货币当中还包括了我国银行所发行的外汇兑换券。实际上有些伪造货币的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时候,甚至对于国家一些新推出的能够进行兑换的货币都会进行伪造。如果触犯本罪的话,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在十年以上。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


·公诉案件判无罪谁负责判决?
      公诉案件判无罪谁负责判决?按法律规定来,人民法院有权这么做,人民法院可以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被告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即使是检察院也无权干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时候,如果证据不足或者犯罪现实不清等情形的,可以判处犯罪嫌疑人无罪。《中华人民共...


·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在看某个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中关于此罪的构成条件规定,要是全部满足的话,则才能认定构成此罪。不同的犯罪有不一样的构成条件,那就故意伤害罪而言,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是...


·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申请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司法机关审查减刑都很慎重,因为一旦发生错误,那么可能影响的就是社会的安全。这也造成了罪犯在申请减刑时出现了很多困难,包括减刑条件、减刑程序等等。那您知道减刑的流程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


·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吗?
      一、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吗?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首先得说明,逮捕的,肯定是要构成犯罪,但是构成犯罪,却不一定都要逮捕。这是因为,逮捕的标准并不仅仅是是否构成犯罪,还有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人是否还有社会危险性。逮捕主要是针对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才采取...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包括哪些虽然《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属于自然人犯罪,但此时对自然人也是有要求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可以构成犯罪的。一般情况下要求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过针对一些特殊犯罪则犯罪主体可能就比较特殊了,那您知道职务侵占罪...


·犯绑架罪怎么判刑,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绑架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由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犯绑架罪怎么判刑呢?对嫌疑人、被告人来讲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绑架罪怎么判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一、附带民事起诉状与刑事起诉状的区别 附带民事起诉状虽然因使用者不同而有两种格式,但两种格式的诉状的用法和使用目的基本上还是相同的。其主要的相同点在:(1)都适用于刑事公诉案件;(2)在使用附带民事起诉状之前都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入室杀人未遂判刑多久
      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入室故意杀人的既遂标准,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入室过失杀人的既遂标准,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过失损坏武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