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什么时候能起诉离婚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同时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但此时的过错不应该是平常生活中我们认为的过错行为,而应当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行为才可以。那一般在什么时候能起诉离婚赔偿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离婚赔偿的条件都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下列构成要件:(一)相对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而请求方无过错,此为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严重过错行为限于以下四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此为限制性的列举规定,实践中不能对法定的过错行为作任意的扩大化解释。(二)请求方须为无过错,如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相抵原则,任何一方均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三)因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只有当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只有当夫妻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才需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一方不得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予支持。二、什么时候能起诉离婚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已经知道一般起诉离婚赔偿要么是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同时提出,而在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其实也是可以单独就离婚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然,主张赔偿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法院也是不会支持赔偿请求,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地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现如今,尽管通过诉讼离婚的话,会出一笔不小的离婚费用,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在很多问题上如果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的话,还是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的。其中小孩子的抚养权这些重要的问题,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协议的话,其实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一、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1、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


·父母离婚子女可以分割夫妻的共有财产吗
      父母离婚子女不可以分割夫妻的共有财产,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婚复婚法律规定
      再婚复婚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一、再婚复婚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
      相信很多人对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这一对概念,两个词汇并不是很了解,甚至认为这两个词是一个意思。实则不然。那么究竟国家赔偿是什么,而国家补偿又是什么?我们给您做了整理和比较,还希望能够对您有相应的帮助。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现阶段很多人对于结婚生子并不是很慎重,导致了很快结婚离婚,但是孩子和财产分配成了很严重的问题。离婚后不仅要考虑财产的分配,还要考虑孩子谁来抚养的问题。这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双方父母中的哪一方变得尤为重要。那么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最...


·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但就算现在抚养权是属于其中一方的,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如果符合了规定的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那究竟夫妻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久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


·婚后男人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婚后男人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婚后男人外遇离婚财产仍然是按照平均分割来进行判决。但是男方出轨导致离婚的,男方属于有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分,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重大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一、 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 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不要子女抚养权,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