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共同犯罪当中,明确要求了各个行为人都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从而实施了相应的犯罪。假如其中有人是过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则此时就无法成立共同犯罪。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做出不同的分类。那到底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帮助、教唆国家工作人员乙贪污的,可以构成乙贪污罪的共犯。
  (二)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的,对没有特定身份者不适用有特定身份者的从重处罚情节。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 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
  (三)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例如公司经理甲(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董事乙(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的,如果甲起主要作用,则按照甲的身份,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乙是主犯的则按照乙的身份,全案定贪污罪。
   二、如何处罚共同犯罪人
  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的分类,是确定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前提,因为我国刑法贯彻罪责自负原则,而不承认团体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主犯分为三种,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组织犯的犯罪活动包括建立、领导犯罪集团,制订犯罪活动计划等;二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也是首要分子的一种。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是犯罪的组织、策划者和指挥者;三是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了,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所谓次要的实行犯是相对于主要的实行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实行犯罪,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它是指未直接实行犯罪,而在犯罪前后或者犯罪过程中给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以各种帮助的犯罪人。
  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犯罪,即在他人暴力威胁等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因此仍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从教唆犯的概念可以看出,教唆犯的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用各种方法,唆使他人去实行某一具体犯罪。教唆的对象是本无犯罪意图的人,或者虽有犯罪意图,但犯罪意志尚不坚决的人。教唆行为只能以作为方式构成,
  二是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故意的内容包括:认识到他人尚无犯罪决意,预见到自己的教唆行为将引起被教唆者产生犯罪决意,而希望或放任教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因此,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一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按照《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
  此外,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
  在共同犯罪人当中主要包括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这也是属于其中的一种情况。在实际追究刑事责任之前,就需要先对行为人各自的身份进行确定,毕竟针对不同的罪犯,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是不一样的。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服刑期间换押一定需要换押证吗?
      服刑期间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换押证。二、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是故意杀害他人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这就让很多人想要了解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许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崛起。有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的漏洞,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对他人进行网络诈骗,再通过一些方式进行资金转移,比如,将这些钱充值为游戏币或者比特币等虚拟币再提现转为现金。乍一看好像只是诈骗行为,但实际上也可能包括了洗...


·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要是最终确定被告人构成盗窃罪的话,那么此时会依法做出量刑处罚。但我国对犯罪分子是规定了缓刑这样的制度的,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决的刑罚,那么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


·非法集资罪分类包括哪些?
      如今老百姓有了一定积蓄后,都想进行投资来获取比较高的收益,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理财平台进行非法集资,骗取人民群众的财物。这几年,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比较猖獗,很多人都上当受骗过。我国刑法中也有明确的罪名。那么,非法集资罪分类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非法集资罪分类包...


·赌博拘留一般判刑多长时间
      赌博一般拘留五日到十五日,具体多少天要看情节。一般的参与赌博行为一般是给予行政处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


·赌博拘留最短多久、赌博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
      一、赌博拘留最短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


·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所有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主体的,也就是要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单位才行。那对于信用卡诈骗罪而言,您知道法律中对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吗?而此罪的立案标准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有哪些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


·关于抛弃婴儿算遗弃罪吗?
      婴儿被亲人抛弃后心灵所受的创伤,是一生都难以平复的。由于长期缺乏家庭的氛围和关爱,弃婴们长大后大多伴有程度不等的心理障碍,容易对社会产生冷漠甚至仇视心理。本该由行为人抚养的婴儿,由于被遗弃变成了由国家(福利院)抚养,给国家财政带来负担,这种行为是极其恶劣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


·虐童涉及的刑法法条有哪些?
       一、虐童涉及的刑法法条有哪些? 虐待儿童罪是指非法虐待儿童的刑法罪名。中国虐待儿童案件屡禁不止,严重威胁到儿童健康,而中国刑法中没有此项罪名的法规。由此社会呼吁,中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予以犯罪化。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


·刑事拘留7天可能放人吗
      可能。如果公安机关查明与案件无关或者不构成犯罪的,那么是会放人的。但是如果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那就不能放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