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以就会有人重新去考驾驶证。当事人被处罚后,案件信息录入公安系统,这样就会有案底了,无论人在哪里,都可以查得到。有的人有醉驾前科,因为计划出国,担心无法出国,所以,醉驾移民可以吗,醉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一、醉驾移民可以吗
  
  可以申请,不过如果判了刑了,可能在填表的时候需要说明有犯罪记录。
  
  二、醉驾处罚流程
  
  (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笔试);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将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累积记分分值清除并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三)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到了返还驾驶证时间,凭交款发票到违法处理大队档案室取驾驶证。
  
  三、醉酒驾驶处理流程要点
  
  1、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当事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
  
  2、呼气检测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抽血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3、血液检验报告显示违法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6、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8、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9、醉驾事实被查清后,依法移送起诉。
  
  四、醉驾罚金标准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这类罚金数额的条文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一节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
  
  刑法典第52的规定表明,决定罚金数额必须以犯罪情节为根据。犯罪情节是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各种事实,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犯罪情节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等方面的情况。在决定罚金数额时必须全面考察犯罪情节。此外,还应酌情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因为罚金是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决定罚金数额时必须考虑到所判处的罚金能否执行的问题,而被判处的罚金是否能得到执行,则取决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再者,决定罚金的数额时还要考虑罚金能否起到惩罚与教育改造犯罪人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对犯罪人决定罚金数额时,应在以犯罪情节为根据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判处较少的罚金。如果决定罚金数额时一味地强调犯罪情节而不顾犯罪人的经济状况,那么,就会使判决的执行和罚金的适用效果都受到影响。
  
  通常情况下对醉驾罚金的处罚都是按照无限额罚金制进行的,此时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而最后确定的罚金数额往往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但是申请的过程中要说明当事人有犯罪前科记录。有的人醉驾是因为出门应酬导致的,应酬的时候喝了酒,所以在此建议您,若有应酬,就不要驾车出门了,或者找人代驾也是可以的,这样更保险更安全。不管在哪个城市生活,醉驾都是严禁行为,您不要心存侥幸。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一、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自投保之时即时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没有特别约定例外情形的情况下,此时保险合同若不能即时发生效力,那么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此抗辩而不履行赔...


·车辆剐蹭无责方误工费1
      车辆剐蹭无责方误工费1,在交通事故方面,如果没有人身损害有误工或者交通费用是否应当赔偿,无明确法律规定。从目前法律规定来看误工费只存在于人身损害中。2,法律规定了交通事故中被损车辆运营损失的赔偿,而本案中误工和交通费用确实存在,法官可以参照之赔偿。方符合民法的原则。《民法典》(2...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一、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不构成犯罪,可处200-2000元的罚款,也可以并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


·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
      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 一、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 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车打手机处罚规定如下: 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醉驾机动车的
      醉驾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要适当从重处罚;如果因重伤致残的,则应按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
      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注意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


·中午喝酒第二天开车算酒驾吗
      需要看喝了多少,喝到几点,开车时距离以及喝酒有多长时间来确定。最好在喝酒后10-20小时后再开车是比较科学的。一般来说,如果前一天喝得比较多,建议第二天最好别开车,至少得歇24小时,否则容易形成酒驾。酒精含量超20mg/100ml,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将执行新标准,按酒后驾...


·全险车撞死人用坐牢吗
      这个问题应该是车辆购买全险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与车辆是否购买保险和购买保险的种类无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的全部或...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责任方承担的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方那边会有保险公司管理具体赔偿事宜,那么工伤中的误工费又该由谁负责呢?误工费其实是对受伤的人因伤耽误工作正常薪酬的一种补偿,那么在单位受伤的人遭遇工伤误工费如何给付呢?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对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于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要怎么办呢?法律规定了这个问题,如果对于交警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异议,可以在街道决定书后申请行政复议,这不仅是国家给予公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后盾,也是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手段和途经。 一、对交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