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可以协商解决,不会引发纠纷。而由于房屋的金额较大,双方在发生争议时都不愿意妥协,所以常会引发纠纷。那常见的买房纠纷有哪些呢?在这些纠纷中,有些是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但有些去是不可以的。那在法律上,究竟哪些房产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常见的买房纠纷有哪些
  
  1、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2、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过户手续。上家不过户时,下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上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3、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定金应当签订定金合同,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后,只是由中介公司或上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这个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
  
  4、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5、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6、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1、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4、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如私房改造中的问题,建国初期由有关部门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问题等,原告应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但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要求变更自己为公房承租人的,只能与公房管理单位协商解决,不能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房管理单位变更公房承租合同。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相信您都是从小就被教育,要有忧患意识,要学会防患于未然,而这些思想在买房活动中同样是可以适用的。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预防买房风险、买房纠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九级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九级赔多少钱? 1、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2、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 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


·商业车险重新买能获得更多赔偿吗?
      车主出于对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障,除了购买交通强制险以外,还会购买商业险,加强应对各种交通事故风险的保障。但是一般来说商业车险一辆车只能购买一份,如果重新购买或者重复购买,能够起到其它的作用吗?本文本站的我们就针对“商业车险重新买能获得更多赔偿吗?”这一问题给您进行解答。 ...


·嵩明县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受到的处罚是什么?
      嵩明县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受到的处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


·交通肇事逃逸是犯罪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犯罪吗?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一、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


·七座车超一个人怎么处罚
      7座汽车超载1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七座车多坐一个人,根据比例是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其处罚为罚款100元,记3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


·同桌的酒友和同车人何种情况下担责?
      同桌的酒友和同车人何种情况下担责? 1、强迫性劝酒,或在对方已告知自己要开车,仍劝其喝酒; 2、明知司机已喝酒,却没有彻底劝阻,“彻底劝阻是指得知酒驾后立即报警”。 一起喝酒同饮人怎么才能避免责任呢? 1、您一起喝酒,席间互相劝酒灌酒,饭后各自离开。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


·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
      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商业车险是很多人都会购买的,购买商业车险为自己的车辆和自己本人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但是有的人在购买保险以后有不想买的,而且不爱购买时的地区,不禁想问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对于车险的退险,相对来说是比较麻烦的,但是到底可不可以异地退险,可以随我们一起...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交通肇事罪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受害人赔偿的问题。当然,我们最常见的是关于物质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其法律依据有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


·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
      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 在生活中,车主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开车,通常是人们由于酒后驾驶或者疲劳驾驶等等原因,可能会带来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所以,一般这种情况下,代驾也就应运而生。但是,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呢?我们将为您全面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