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某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分为多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和独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哪些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呢?相信有不少人会对这个问题感到好奇,下面就让我来为您解惑。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
  
  一人有限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 一人公司的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允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公司法同时规定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限定。
  
  2.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同时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3.坚持重要事项的书面记载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公司作出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4.明确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5.履行登记注明、财务审计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由上可知,我国对一人有限公司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股东唯一、法人设立唯一、严格的法定资本、登记注明财务审计等制度都是我国对一人有限公司做出的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我们对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问题的解答。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 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企业实施并购决策的首要问题。如果对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和自身能力评估不当或失误,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在我国企业并购实践中,经...


·公司法中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怎样?
      公司法中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怎样?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中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怎样? 一、公司...


·什么是创业公司融资基本流程
      什么是创业公司融资基本流程 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在大学毕业后选择自己出来在社会上创业,而对于这些创业的年轻人来说,融资是对于创业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不管你是否是自己创业,你都可以来了解下,以下就给您来分享一下这个创业公司融资的基本流程,不知道是否能帮助你们,但是很值得您借...


·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吗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相关的管理监控部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相关的管理监控部门,那么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管理的要求吗?答案是必然的。公司内部必须存在相应的管理者对于员工的合同内容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或者换句话说才能够不间断的对员工工作成果进行监督。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以下内容。 第一章 ...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跟实缴可以不一致吗
      可以。《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材料有:《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产权界定文件;产权界定文件;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资格证明;指定(委托)书;企业名称变更...


·外资企业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
      外资企业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一、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资企业没有注册...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2014年3月1日起,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即你说的随便写),你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您认缴的这部分注册资本需要在股东商议并规定的年限内补齐,所以建议您认缴一个符...


·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的董事会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的董事会职责是什么?在一个公司当中有董事会有股东大会还有监事会,这三个都是一个公司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人对这三者的职责划分都不是很清楚,因为在一个公司都是各司其职很少有人会去管自己职责之外的事情,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的董事会职责,希望能够帮助到...


·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它就是规定关于设立公司以及公司破产之后等等一系列的规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是可以设立子公司也可以有分公司的。但是您对于子公司,实际上并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子公司名称核名 到工商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