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没买过商品房的购房者对商品房认购书可能不是很了解,它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是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签订的约定类似预购的协议,它是由开发商制定的,所以一般都存在很多陷阱。那么,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呢,也就是说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陷阱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
  1、开发商在给买受人提供的认购协议书中,一般对预售商品房描述不清,没有将对买受人的重要承诺写入该协议,只是一个简单的楼号,为将来买卖合同的成功签订增加了困难,给买受人套上了一个不平等的枷锁,也为开发商逃避责任留下了伏笔。2、在认购协议中,开发商往往注明了买受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均已“阅悉”。这显然是开发商玩的文字游戏,对买受人是不公平的,同时违反了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国家指定的文本合同,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写入商定内容。既然商品房买卖合同尚不存在,其内容自然无从谈起,又哪里来的“均已阅悉”呢?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开发商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顾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甚至以此要挟消费者,进行强买强卖。3、在认购协议书中开发商往往还会规定,因购房者原因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但开发商提供的认购协议书中一般都未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所应承担的责任,也未规定哪些情况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是属于买房人的责任,哪些情况属于开发商的责任。这些违反了交易的公平原则。
  二、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陷阱
  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3、房屋价款计算;4、定金;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一般情况下,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要弱于房屋买卖合同,但它也是有约束力的,所以购房者在签订时,一定要慎重待之,避免掉入开发商的购房陷阱之中。而在签订认购书之前最好也先了解清楚认购书的陷阱,这样可以事先采取措施应对,避免自己落入陷阱,造成利益是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


·第二套房产税如何征收,缴费途径有哪些?
      我们知道,房产税是相对房产而言的,并且由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缴纳。所以,对于拥有房屋产权的人,多少都会涉及到缴纳房产税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第二套房产税如何征收和房产税缴费途径?希望对您有用。 一、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不会视为自动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三年没有过夫妻生活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签完购房合同,付完款之后,就会急切的等待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签完购房合同,付完款之后,就会急切的等待开发商按期交房了,而交房也不是任意的,要符合法定的条件。那么,在法律上,开发商交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在满足了这些条件后,开发商就可以向购房者交房了,那开发商怎样才算完成交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


·厂房拆迁赔偿系数是多少?
      厂房拆迁赔偿系数是多少? 一、厂房拆迁赔偿范围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一、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不能买,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预售商品房的五证包括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五证包括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等方...


·以往的住房是需要购买才能享受周边的一切配套,今年7月广州市政
      以往的住房是需要购买才能享受周边的一切配套,今年7月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加快房屋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到了租售同权,租房人享有和买房人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样也一来可以缓解人们的买房热情,租房人的权利体系也得到了认可。那跟我们一起来了解租售同权地区试点城市有哪些以及租售同权到底有没有用吧...


·自建房被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一、自建房被拆迁能否获得补偿?拆迁中自建房屋是否能获得补偿需要详细的分析自建房的情况,比如自建房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有建房手续,另外自建房是什么时候建的,是否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只要是自建房就不给补偿或者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自建房形成时间...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保证金不给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保证金不给怎么办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