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东省工伤认定标准分为几个级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广东省加工制造业发达,小工厂很多,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给工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受伤的工人,要学会维权,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广东省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明确工伤认定标准及工伤认定程序等。那么,广东省工伤认定标准分为几个级别?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广东省工伤认定标准分为几个级别?
  
  1、工伤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工伤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工伤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工伤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工伤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工伤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工伤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工伤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工伤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工伤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广东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根据广东省有关规定,广东省工伤认定标准分为十级,其中最严重的应该是工伤一级,构成一级工伤的,工人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同工厂解除劳动关系。这时,工人除了拿到伤残补助金等补偿外,还有一笔经济补偿金可拿。另外,医疗费及护理费等,只要在报销范围之内的,都可以向工厂报销。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书怎么写?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书怎么写? 在一项建设工程中,包含各种类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的承包、转包合同,我们比较常见的则是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就施工事宜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以确定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那么,工程承包简易合同书怎么写?我们为您解答。 合同编号: 发包方...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理,这样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可是很多农民工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对于经济困难人群的法律需求,我国有相关的司法救济手段,其中法律援助就是经常用到的,那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


·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那么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呢?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以下条件: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


·高校临时工管理办法是什么?
      高校临时工管理办法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当中,其实对于临时工和本单位的一些正式员工,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存在着冲突。尤其是临时工的加入,其实就本身会为各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问题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纠纷,因此,各高校针对临时工都制定的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高校临时工管理办...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 《民法通则》第92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害的人。 二、误工费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


·房屋租赁对于在外工作或者是想要进行个体经营的朋友们来说是比较
      房屋租赁对于在外工作或者是想要进行个体经营的朋友们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房屋想要租赁之前不仅要找好房屋的位置还要对房源的可靠性进行排查,但是对于在长沙工作的朋友们来说长沙洪西房屋出租要注意什么呢?您一起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出租房屋注意事项之防范出租房屋和商铺过程的风险 ...


·一、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效是多久?
      一、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效是多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经办机构应当在15日内核定完毕,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 应当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后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应当...


·公司法人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不管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但是许多人并不知道公司法人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况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性质:______...


·上海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然后再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工龄赔偿款;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那么公司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一定要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怎么进行
      所有的劳动关系都不是终身制的,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是作为员工一方来说,最好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方便以后寻找新的工作。所以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必须要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怎么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