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可能稍微了解的公民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是比较繁琐的。在把所有的材料提交完毕以后,社保局就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毕以后,肯定劳动者是比较关注结果的,等结果出来以后,肯定是需要去取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
  
  一、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
  如果是申请了认定社保局现在通知,直接去拿就可。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职工因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按照第一条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4、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提交工伤申报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2)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4)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相关部门受理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四)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做完以后向当地劳动部门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五)职工根据做完的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来享受工伤保险赔付。
  在我国,领取工伤认定书是不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的,直接到社保局领取就可以了。如果您拿到认定结果,对认定的结果不服的话,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工伤认定的结果一般是一式三份、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社保局留底。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就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其中就包括了误工费方面的赔偿。而计算误工费就必须要知道具体的误工时间,那么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这里的工资具体包括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等。不过支付工资的也是有时间要求的,那么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


·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
      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 出版社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某某出版集团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什么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很多,主要是: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2、如果你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


·计件工作制加班有加班费吗
      在一些工厂的流水线工作中,往往会用计件的方式来计算员工的工资,此时员工多劳自然就多得。但有不少工厂会以计件不及时为由而不给员工加班费,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这个计件工作制是否有加班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计件工作制加班有加班费吗 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单位,...


·工伤认定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相比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好像始终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因为通常情况下,发生一些劳动纠纷或者工伤纠纷的时候,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所遇到的困难和阻力都是非常多的。即使在做工伤认定以后,有时候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也是不予支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纠纷 ...


·单位拒绝工伤赔偿怎么处理
      老板拒不承担相关费用,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事故的处理,因此一旦作出认定结果之后,要是当事人对这个结果表示质疑、不服的话,那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进行救济呢?关于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在认定以后会出现很多人有不服的...


·工伤认定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事故发生后,对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的不同理解,可能关系到意外事件能否被评价为工伤事故,所以需要在法律规范中加以明确,只有明确事故性质才能合法合理的申请救济,那么我们就需要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比如工伤认定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是由本网编者为您整理的材料。 按《工伤保险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