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一般都会签订一份装修协议合同。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因此如果需要解除还没到期的合同,需要签订一份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于2009年3月14日签定的《装修施工合同》即日终止。
  
  二、 甲方支付的设计定金人民币1000元,首付工程款18550,两项合计人民币19500元。
  
  三、 乙方前期工程费用如下:
  
  1. 水电安装工程:11182.77;
  
  现已完成工程按总价11182.77乘80%=8946.00元
  
  2. 设计费:123平方米乘25元/方=3075.00元;
  
  3. 拆墙及清运费:527.15元;
  
  4. 材料搬运费:330.00元;
  
  5. 兔宝宝材料约6620元;
  
  合计人民币共:19500元;
  
  四、 前期工程的水电、板材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水泥、沙石及砖块材料由甲方房子承担支付,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工程的款项收取和退回。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签字:
  
  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期:
  
  二、相关问答:施工合同是否可以终止
  
  咨询者:
  
  我是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今年2月份,我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份建筑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先由我司完成项目所在地土地平整工作,然后该开发商再支付我司土地平整费和一半的工程款,共计2000万元。合同签订后,我司按约定时间组织施工,今年4月,在施工过程中,我司得知该房产开发商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不足1000万元,而且在前不久的众多投资活动中,屡屡亏损,各大债主纷纷上门追债。我们担心该开发商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故想停止施工,请问我司可以这么做吗,停止施工是否会导致我司违约?
  
  律师解答:
  
  如果你司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司在履行应先履行的义务时,若能确认该房产开发商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你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即行使《民法典》上的不安抗辩权。当然,你们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你司应当恢复履行。如果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你司可以解除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你司在运用不安抗辩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需要提交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确切证据,否则,你司需要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望慎重履行该抗辩权。
  
  以上就是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资料。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在签订解除合同时,应把相应的责任都写清楚,当然,由于每个人装修合同的内容不同,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的内容也有所差异,建议到网站找专业律师撰写。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 1、主合同无效 (一)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 股份质押是主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它以主合同合法存在为前提。既然主合同中权利人的权利不合法,那么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2、质押合同 ...


·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是什么
      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合同履行主要指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后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去履行,当然,合同在签订生效之后,也就自然的拥有了法律效力,不过合同效力也是可以改变的。那么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是...


·签了无限期合同被辞退有赔偿金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动合同辞退有补偿吗?用人单位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管是所走的程序是否违法,都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偿。因为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约的行为。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法同劳动者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意思
      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意思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店铺的转让条款达成合意,就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店铺转让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行为,以便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不必要的纠纷。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来明确转让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如果有需要可以参照书写。 店铺转让合同范本 ...


·长期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长期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租赁合同中,因为所涉及的权利内容不同。例如,有违约所引起的租赁合同的解除,有违约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


·哪些情况下合同终止
      哪些情况下合同终止 一、哪些情况下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务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权利...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


·民法总则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民法总则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许多人都接触过合同 ,合同是对双方约定的法律保障,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合同只要可以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在实践中还会出现双方...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