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吗?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只要构成诈骗罪立案标准。诈骗行为和借贷行为以及其他行为的界限如下: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信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信用,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二、法律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在他人的诈骗之下签下欠条,并且确实是自己的财产受损,完全是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于他人进行诈骗罪立案处理。一般情况下,诈骗罪必须要达到较大数额才能够立案。
  
  
  


·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一、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首先,出借人可多次催促借款人还款。在意识到借款人有欠款不还的打算的时候,就要多流心借款人了,以免其跑路。如果有担保人的,也要时刻催促担保人。 如果遇到借款人跑路了,而又有担保人担保的情况,可以找担保人代为偿还贷款。担保人不仅承...


·夫妻共同债务不签字生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该原则对保护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在避免出现夫妻一方“被负债”的现象起到了积极作用。所谓“共债共签”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或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方式表示该债...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财务管理作为公司运营的核心所在,每一笔款项的具体使用状况都必须是清清楚楚的才可以,尤其是公司很多特殊职位的人员的个人借款跟公司对外产生的债务一定要严格的区分清楚。股东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的情况下是不能够让公司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的,其实相关人员还...


·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
      随着现代生活的不断发展,各种支付手段慢慢进入我们的生活。其中信用卡被很多年轻人所喜爱,但是信用卡中的钱也不是可以随意透支的,使用信用卡骗取大量钱财也是构成犯罪的,属于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


·金融贷款诈骗怎么解决
      在案发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在境外遭受诈骗行为侵害的,应该立即向我国驻当地的领事馆请求帮助,并且向当地警察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为了进行资金上的周转,会进行借的方式进行。这样一来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的说,借钱给别人的就是债权人,向别人借钱的就是债务人。这是我们熟知的,但是债权债务互抵这样的问题我们大多数人就会产生疑惑。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


·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
       一、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福建省高院夫妻一方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
      福建省高院夫妻一方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界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募集资金的方式有很多种。比较常见的一种是民间借贷。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非法集资手段,成为非法集资。很多人不清楚这两种有什么区别。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具体介绍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界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集资及其后果 1、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单位或个...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


·正规收款条怎么写
      正规收款条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只写“收条”二字;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