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银行贷款100万判刑多久能出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诈骗银行贷款100万判刑多久能出狱?
  
  
  诈骗银行100万,涉嫌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量刑标准
  
  
  (一)一般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没收财产。
  
  
  (二)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只是欠银行贷款无法偿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是当事人恶意的诈骗银行贷款这种行为的,则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对诈骗行为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


·合伙债务是什么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债务是什么?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那么,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清偿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相关的介绍。 一、合伙债务是什么?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在债务重组的具体处理上,可以做出许多不同形式的方案来实施。但是归根到底,债务重组的目标就是要盘活企业的资产,或者使企业的资产得到某种改良,使企业脱离恶性循环而步入良性循环。一个完整有效的债务重组方案应主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债务结构的调整 ...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夫妻在拟定离婚协议的时候只需要将债务的分配条款直接写明是一方负责全部债务即可,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民间借款怎样写借条
      借条是一份书面文件,表明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通常由债务人书面和签署,表明债务人已欠了债权人所指明的数额的债务。票据是指当某人或公众持有现金或物品,即借款棒时,写给对方的便条。从法律角度来看,借条是书面证据,显示债权人与债权之间的关系。它通常由债务人书面签字,表明债务人欠债务...


·银行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银行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可以与欠款人协商处理,可以要求分期还款,也可以选择其他财产性权益进行抵销。如果欠款人不愿意协商的,那么出借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等赢得诉讼判决后,可以提供法律生效文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欠款人的其他财产。当然如果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欠款人依旧没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标的物的品格、种类相同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抵消的,当然,这种抵消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如果抵销协...


·借条不可缺少的要素借条要当面写吗?
      借条不可缺少的要素借条要当面写吗?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也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最经常用到的“合同”。借条是一定要借款人亲自写,并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借款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借款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


·朋友长时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长时间欠钱不还怎么办?朋友长期欠钱不还,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该规定,显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应当是出借人住所地,因此,民间借...


·债权怎么转让才合法 债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债权怎么转让才合法 债权转让方式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关系,债权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有权利转让自己的债权。既然债权可以转让那么债权怎么转让才合法?债权转让有哪些方式?下面我们为您细细道来。一、债权该怎么转让才合法?1、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