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一、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纠纷的概念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土地纠纷特征:
  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3、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4、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
  1、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2、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3、用地手续不完备;
  4、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5、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6、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7、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通过上述解答我们已经了解到了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的知识,相信很多人都会懂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土地纠纷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严重的问题,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来帮助我们分析以便于更好的去解决,防止我们的利益受到损害。
  
  
  


·成都市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很多成都市民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往往比较关注房产证的过户,对土地使用证则重视不够。其实,一套二手房应该包括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一旦缺失,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小麻烦。那么成都市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广大成都市民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成都市二手房土地使用证...


·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在当今社会中,很多市民在离婚过程中,忽视了房屋过户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那么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呢?离婚时房屋过户除了缴纳手续费,还需要缴纳税费。在哪种情况下不缴纳税费,哪种情况下缴纳的税费多呢? 一、土地证过户费用 1、如果原土地证上...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私人企业的征地补偿还需要考虑到企业的生产资料的补偿,以及员工的安置方案等。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


·宅基地哪些情况会被收回?
      1、超出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2、闲置荒废的宅基地 空闲的宅基地,因年久失修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在国家回收范围内。 3、非法占据耕地、林地的宅基地 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体规定的区域上的宅基地,不会予...


·律师365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您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征收了补助了多少钱?   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就为您整理了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仅供参考。   为了适应经济建...


·一、分居两地怎么办离婚手续?
      一、分居两地怎么办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登记离婚有三个前提条件:其一是你与丈夫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


·民事二审很少推翻一审地条件是什么?
      民事二审很少推翻一审地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二审推翻一审的条件二审能否推翻一审判决,主要是看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在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拥有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权由国家集体所有,当社会中需要修建铁路公路等项目就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征用标准都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发展来确定,那么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各县(市、区)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需要遵循的原则 1、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2、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不得...


·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对于农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有哪些内容呢?国家制定各个片区征地补偿标准不相同,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公共利益,所以不能忽略任何一个问题。国家的不断进步也催生着征地补偿标准的不断进步,下面将为您解答。以下补偿标准的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