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违约金
  
  (五)定金责任
  
  二、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物业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目前在物业管理这一块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亟待立法完善,物业公司实际上是要为各位业主服务的,而不能处于管理者的地位,实际上,物业公司有义务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当中的条款,物业公司没有做到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合同诈骗100万会怎样处罚
      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切记不可粗心大意,毕竟此时对方可能是虚构了项目,想要借此来进行诈骗的。而在我国,合同诈骗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之后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此时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数额进行处罚,那其中合同诈骗100万会怎么处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那么就是当然无效的。那在合同在无效之后将在就一定要返还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原...


·口头合同的缺陷?
      口头合同的缺陷有哪些 1、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 2、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常见的情形包括: (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 (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 (3)货物所...


·合同诈骗经侦不立案怎么办?
      合同诈骗经侦不立案怎么办?可以搜集被欺诈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合同。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担保一般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关于财产等诸多事项的事先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很多事项。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下文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 什么是担保合同? 所谓担保合同,...


·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而且近年来,合同诈骗犯罪猖獗,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构成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罪怎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否存在?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否存在?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存在的,当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就可以将合同解除,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违约分几种?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违约分几种? 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违约分几种? 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


·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情形
      合同终止可能由多种情况造成:1、 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照合同的条款规定,合同完成的提交已经达成,该合同关系因为条件的成就而终止,是最好的结束方式,也是双方达成合同协议最初的初衷。比如说双方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甲方的义务是向乙方过户房屋,乙方的...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书面合同的作用一般可归纳为以下3点: 1、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 2、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3、有时作为合同生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