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主放弃继承权的时间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自主放弃继承权的时间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实践中以《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版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权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二、法律依据我国《继承回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答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对于放弃继承的相关情况,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应当作出明确的表示,对于相关事项不确定的,还可以向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处理,如果对相关财产的处理和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想必您都知道亲生子女除了特殊情况,一般都是拥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的。那么不是亲生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吗?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有继承关系吗?这个问题我相信您很多都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那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养子女被养父母所收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因为收养这一行为而产...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一、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最新《民法总则》规定: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而,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规定了,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


·录音说放弃继承合法吗?
      录音说放弃继承合法吗? 一、录音说放弃继承合法吗? 法律的规定是书面放弃,在书面声明上签名或按手印都可以,但必须要是自愿的。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


·一、代位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吗?
      一、代位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


·与老人住在一起多分遗产吗 一、与老人住在一起多分遗产吗?
      与老人住在一起多分遗产吗 一、与老人住在一起多分遗产吗? 与老人住在一起也不一定可以多分遗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分配遵循以下规定: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效力谁优先?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效力谁优先?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抄一法律规定,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继承开始后如果立有遗嘱的,应先按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充分反映...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怎么分?
      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怎么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当家里的亲人去世后,料理完了身后事一般就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有的人不太清楚法律中的规定,于是认为只要是亲人的财产,那么都可以继承。但其实法律中对可以继承的财产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遗产...


·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因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则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而就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的诉讼费用又是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


·法定继承分配原则有哪些?
      法定继承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人范围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