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我国法定多少岁结婚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我国法定多少岁结婚好?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有人建议新婚姻法法定结婚年龄应提高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快。因此,婚姻法修订过程中,有的同志主张将法定结婚年龄再提高,例如提高到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有的主张男女法定结婚年龄都提高到二十五周岁甚至二十八周岁。这种观点难为更多的人接受。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无论在我国历史上还是较世界各国,都已是最高的了。还有的部门提出,现实生活中,某些单位、组织和个人不执行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不准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对此群众意见很大。一些单位、组织和政府部门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国策,完成晚婚指标,除了宣传、动员、说服群众晚婚外,还强行阻止一部分未达到晚婚年龄,但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致使法定结婚年龄形同虚设,在群众中造成政府有法不依的印象。因此,他们建议此次修改婚姻法将法定结婚年龄与国家政策规定的晚婚年龄相一致,这样既能体现依法行政,又便于操作和执行。这个意见也未被采纳。国家的政策或某个行业、某个单位或组织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的规定相违背,如果发生冲突、矛盾,应当以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准。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法定结婚年龄,有关部门的晚婚年龄不能代替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有关单位、组织等不开具当事人可以结婚的证明信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应当予以支持。在婚姻法修改中,有的部门和有的同志提出,男女双方当事人是否结婚,完全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事情,当事人结婚登记,为什么还要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信,表明是否同意结婚,这种做法是否妥当,是否必要,是否违背了男女双方当事人结婚,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干涉的规定?这个提法是有道理的,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修改有关结婚登记方面的规定。综上所述,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而女方则不得早于二十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即可办理结婚证,至于个人自愿在什么时候结婚都是可以的,还需要满足结婚对象不是近亲三代,且要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则可顺利办理结婚证。
  
  
  


·父亲贩毒对子女影响是什么?
      父亲贩毒对子女影响是什么? 一、父亲贩毒对子女影响是什么? 父亲因为贩毒受到刑事处罚的,将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军、公务员考试、报考军校、报考警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审查,审查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法继续下去,同时又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讲适当了解一下离婚的内容是很有帮助的,那么这个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只要存在法定的情形就可以进行补偿。《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


·一、复婚后再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一、复婚后再离婚协议书有效吗?依然有效。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


·夫妻一方的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应区分一方的公积金...


·叔叔抚养侄儿是否是法定义务?
      叔叔抚养侄儿是否是法定义务?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早逝,孩子还处于未成年的话,直系亲属也可以担当孩子的监护人,帮助孩子成长。叔叔是父亲的弟弟,算是很亲近的关系了。那么叔叔抚养侄儿是否是法定义务?就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叔...


·再婚生育审核有通过吗?
      再婚生育审核有通过吗? 符合条件可以通过;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再婚夫妇“双方...


·父母离婚财产儿女财产分配怎么分
       现代社会,选择离婚的夫妻不计其数,或因为感情破裂或因为家庭暴力或因为出轨等等。如果夫妻育有儿女,那么父母的离婚对孩子的心理伤害是非常大的,他们得不到完整的家庭的爱和关怀。那么,很重要的问题就出来了,父母离婚财产儿女财产分配怎么分?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父母离婚财产儿女...


·关于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怎么写?
      关于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怎么写?写孩子所在学校管理优缺点,对孩子老师 的感谢与建议。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一、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