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久?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三年,虽然诉讼实效期是三年,但是只要物业公司能提供三年内向业主催交过的证明材料,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案件的时效1、劳动争议案件的时效是指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和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超过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胜诉权丧失。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六十天,是指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劳动合同权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后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仲裁裁决的生效日为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第十五日的次日,也是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的胜诉权丧失之日。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缺一不可):(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内(不含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2)不服或者部分不服劳动仲裁裁决;(3)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即仲裁裁决生效日之前)。4、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必经劳动争议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的关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是指具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期限内提起仲裁,否则,依法律规定消灭其中申请仲裁的权利的时效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指有能力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否则仲裁裁决生效,依法律规定丧失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利的时效规定。6、由此,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必须的前置程序,超过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的时效规定,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必丧失胜诉权。在我国物业费拖欠不交,诉讼期限是三年。虽然说诉讼期限是三年,如果物业公司在这两年期限内不断的催促业主缴费,有足够的材料证明这一行为的话,相应的诉讼期限是可以重现计算的。因此,做一个合法的公民不要钻一些小空子,这样对自己以后的征信都会有影响的。
  
  
  


·划痕险跟车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划痕险跟车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划痕险跟车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划痕险是车身油漆单独受损,一般为利器刮痕,如钥匙。如果车辆有碰的凹痕则用车损险赔付。 划痕险投保时,是有限额的。累计赔付,普通保险金额为2000元。例如在一个保险年度,赔偿2000后,再有划痕损失,则需要自己...


·对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于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要怎么办呢?法律规定了这个问题,如果对于交警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异议,可以在街道决定书后申请行政复议,这不仅是国家给予公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后盾,也是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手段和途经。 一、对交警...


·买卖不破租赁中租赁费交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中租赁费交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


·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


·一、交通事故肩胛缘骨损伤肌腱损伤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肩胛缘骨损伤肌腱损伤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


·高速公路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高速公路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一、高速公路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1. 如果是省内高速违章的话,可以到自己所在省份的高速交通管理官网上进行查询,也可以到高速交警大队便民窗口进行查询; 2. 若是省外高速违章,那么则可在当地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出口或者交警的执勤点等处进行问询,并按照要求...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车上路。但是如果你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几年不能考驾驶证的严重性,你或许就不会这么做了。酒驾的处罚措施在近年来引发了社会的热议和争论,下面就是关于饮酒醉酒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判刑吗?1、交通事故一死一伤通常都会被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肇事逃逸起诉怎么处理这类交通案件
       一、肇事逃逸起诉怎么处理这类交通案件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肇事逃逸起诉事项有:对方犯罪事实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构成的犯罪类型、判罚情况以及法律适用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


·盗窃摩托车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摩托车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二)...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怎么写?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双方当事人应选择报警,由交警对事故进行处理。交警到场后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双主对责任认定没有异议,可以通过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快速处理该起事故。那这份快速处理协议应该怎么写呢?我们通过下面的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