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纠纷法院不受理,什么样的情况法院会不予受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越来越多的房产纠纷也随之而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诉讼程序解决房产纠纷,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的房产纠纷法院不受理。是什么样的房产纠纷法院会不受理呢,遇到此类情况时当事人又该如何进行维权呢?以下由的我们为您解决上述问题。
  要想知道房产纠纷哪些法院不受理,就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受理。
   一、哪些房产案件人民法院受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在案件受理范围方面,纠纷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一些界限:
  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审理。
  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6、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如私房改造中的问题,建国初期由有关部门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问题,原告应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但有关部门按照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消的,当事人对撤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哪些房产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根据以上法律问题的介绍和回答,房产案件的纠纷,首先需要知道,哪些房产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哪些不受理。很多房产案件法院是不受理的,比如,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还有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等等,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一、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离婚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房产证;②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③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④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


·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


·新婚姻法 8条房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有光就有暗,有白天就有黑夜。一件事情,很多时候不是对错的问题,更多的是立场,是是非观念的问题。对于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最痛恨的莫过于小三。因此,新婚姻法对婚姻方面的房产问题作出了更加全面的改进。那么,2017新婚姻法 8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


·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尽管买房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租
      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尽管买房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租房同样也面临的压力不小,毕竟房租虽然一直在增长,但是租客的一些权益并得不到保障。由此可以看出,其实租售同权政策的出台还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雄安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一、雄安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


·邻里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又有何规定?
      一、邻里建房协议书 邻里建房协议书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的房屋相邻,乙方将在原有宅基扩建,为了顺利建房,明确房屋四至,处理好邻里关系,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相邻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建房间距:乙方将原旧房扩建。为了排除安全隐患,甲...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


·丈夫欠债 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
      丈夫欠债 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 丈夫欠债,妻子婚前房子 有没有责任偿还呢?这就涉及到婚姻法的相关法律,既然都是丈夫的问题,那么作为妻子有没有义务将婚前的财产也拿来替丈夫偿还呢?下文是我们关于该问题的详细介绍,请您阅读了解。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要进行偿还 首先你...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协议离婚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的,首先要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二楼大厅领取《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栏目中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情况、包括地址、权证号、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方位、所在楼层等,然后到窗口提供《房屋权证》(即房照)、离婚证及双方...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


·法定的房屋卖买协议怎么写?
      法定的房屋卖买协议怎么写?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甲方夫妻:(出售方):姓名: 身份证号:姓名: 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姓名: 身份证号: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