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制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强制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一、强制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联系十分紧密,但合同解除本身并非违约责任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合同解除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亦称为实际履行、依约履行、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是指一方在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由于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产生合同关系自始消灭的法律效力,而继续履行是以原合同有效存在为前提,因此合同解除与继续履行不能同时并存,非违约方当事人可以择其一作为救济方式。在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选择违约补救方式的权利在于非违约方,而不是违约方。即使双方合同中约定了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也不能简单地视为悔约条款,任由违约方选择承担违约责任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在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且合同的性质和标的物均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支持非违约方的请求,判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那种以合同自愿为由,认为不应强迫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的观念,实际上是站在违约方的立场上,片面地、孤立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当然不能取得公平公正的效果。
  采取补救措施一般适用于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合同解除后,因发生双方权利义务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通过采取补救措施的形式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
   二、强制解除合同的赔偿损失
  1、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的关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承认赔偿损失可以作为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依据和范围。我国《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那么,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是否有权依据原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呢?在此认为,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不能再依据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范围,除了应当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致的损害外,还应当包括为了签订合同所产生的费用,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产生的费用,以及非违约方当事人的其他信赖利益损失。关于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可否就可得利益主张赔偿,理论界仍有不同的声音。可得利益的产生应当基于当事人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而合同解除产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状态的效果,因此可得利益不应属于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范围。商业运营受市场影响极大,合同的履行未必会给当事人带来缔约时预想的盈利效果,如果非违约方未履行合同却通过对方赔偿而达到自己的合同目的,则明显有违市场经济规律。另外,因不履行合同非违约方可获得其他缔约及履约机会,并可能盈利,此时如果再得到原合同的可得利益,便会一举而双得,违背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
  上述内容是法律我们通过整理相关法律法规,从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两方面为您整理的“强制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这一问题的资料,其中又依据损失的范围,而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需要确认的是,赔偿之和不能超过实际的损失,如果您面临这一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苏州律师。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在当今时代,您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样的小本生意,可以说面临的压力都是不小的。有些时候可能因为自身经营的问题或者是其他各方的原因,想要将自己的店铺转让出去。如果有人想要买的话,自然是最好的,不过为了避免发生一些违约风险,最好要签订店铺转让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


·装修没签合同怎么诉讼?
      装修没签合同怎么诉讼?没有签订合同,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可以先收集证据,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会成的话,可以上诉到人民法院,法院维护你的合法权利。1.装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应受法律约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各司权利,及履行应尽义务,签订装修合同便于更好规范装修双方的民事活动;2.签订...


·怎样签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怎样签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树 种 说明: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


·违法合同诉讼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违法合同诉讼追诉期是多长时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


·合同生效日期延期多少年
      合同生效日期延期多少年 一、合同订立日期与合同生效日期是同一天吗 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 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订立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生效。...


·行政诉讼行政征收合同纠纷如何确认被告?
       在我国建立了很多法律法规,其中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建设主要部门要对全国的城市拆迁的工作进行监督,也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也规定,城市房屋的拆迁部门是要由我国的政府和被拆迁人决定的,那么在行政诉讼行政征收合同纠纷如何确认被告?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


·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一、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 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存在两个以上主体,即缔约人必须为两人以上; (2)缔约主体必须具备民法要求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主体数量和主体的缔约能力,很容易就可以证...


·根据相关规定怎样写合同协议书?
      根据相关规定怎样写合同协议书? 一、根据相关规定怎样写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在书写时需要把双方的信息、拟定合同的目的、违约责任等事项记录清楚,以便产生合同纠纷。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什么时候发生?
      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什么时候发生? 一、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什么时候发生? 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合同诈骗刑事案件审理结束提出民事赔偿时发生,合同诈骗罪案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


·合同管理制度中的结算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合同管理制度中的结算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合同结算管理制度 适用于公司所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咨询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补充合同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费用合同结算支付。 合同结算基本原则: 1、结算总价=合同价款(合同包干价或综合单价×数量)+合同外补充、变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