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房子首付最多给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购买房子首付最多给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看自己的情况。3、买房首付一般是:办理按揭利息最低的是公积金贷款。首次置业者,首付在30%以上。二次置业者首付40%以上。根据地方政策首付有百分之二十的情况。月供多少要看贷多少钱供多少年。4、举个例子,比如购房者购买的是总价80万的房子,首付需付3成,那就是24万,这基本上是比较低的首付款了。如果手头宽裕,是不是也只付要求的24万呢?自然是不一定的。还是要根据实际经济情况来分析,如果这24万都是“砸锅卖铁”才凑齐的,那自然只能付24万了。二、买房子首付一般什么时候交如果购房者是选择贷款买房的情况下,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就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首付款,开发商收款后会出具首付款收据。购房者凭借着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资料向银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简单地说:先签合同,后交首付款。购房者在交首付款之前,一定要注意查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是按揭买房的话,那么就需要自己先支付首付,剩余的房款则可以以所要购买的房子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支付,而之后按照与银行的约定,每个月偿还一定的本金和利息给银行。如今,针对首套房、二套房、三套房,不同城市对按揭买房的首付款比例要求不同。一般,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为房款的30%。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引发了各企业家对于北京房产税的关注。其实,北京市属于我国房价名类前茅的,因此许多人会觉得可能房价的问题也会影响到税费的缴纳。房产税也是您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开征房产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开征房产税...


·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直接起诉的期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二)对复议及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


·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
      一房二卖,是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对于购房者而言,一房二卖严重影响房屋产权顺利过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呢?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动产买卖合同均有效的...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主要就是80元的房产证登记费,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但被继承人去世后,不是只有直系亲属才能继承遗产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一、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1)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


·深圳租房的中介费怎么收取?
      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一直都是年轻人向往的地方,不仅仅是因为他繁华的城市发展,更多的是因为众多的个人发展机遇。从外地到这些一线城市打工的人们,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在大城市的住宿问题,初来乍到,很少有人一开始就能买上一线城市的房子,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这时就会涉及到租房的中介费。我国各...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


·婚后受赠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受赠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没有限制,关于双方离婚后,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何时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上没有严格的规定。双方在协议离婚时,若协议离婚后房产由一方过户于另一方,此种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均无二意,对方也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按照正常的程序递...


·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