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快递临时工随时辞职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快递临时工随时辞职可以吗?快递临时工随时辞职是不可以的,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没有提前辞职能扣工资吗?公司以没有提前书面通知辞职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2、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公司辞职,确实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不能直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管是在快递公司就职的职员,还是其他的其他单位员工,在入职之后,若是想要离职,都必须要提前告知单位,对于不提前通知,随时离职的职员,由于此时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故此不仅有可能会被扣除工资,还有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一、被打伤残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
      一、被打伤残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执行董事劳动关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具有鲜明的特点的。并且事实上,真正的劳动关系都是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满足了相关条件,我们才可以说职工和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在公司当中,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等这些肯定和普通职工是存在区别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执行董事劳动关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执行董事劳...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二、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请求支付赔偿金; 六、请求支付代通知金; 七、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八、请求支付加班费; 九、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十、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报销费用等。 ...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涉及到很多参与方,也是建筑工程纠纷比较多发的一个领域。对此,国家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活动,特别出台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具体了解下规定的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边坡工程的质量保证期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根据边坡对工程影响的时间差别,可分为永久边坡和临时边坡两类;根据边坡与工程的关系,可分为建筑物地基边坡(必须满足稳定和有限变形要求)、建筑物邻近边坡(须满足稳定要求)和对建筑物影响...


·辞退公益性岗位会造成经济赔偿吗?
      辞退公益性岗位会造成经济赔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但如果非法辞退的,也会造成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


·公司并购给员工影响有哪些?
      公司并购给员工影响有哪些?说到公司并购,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公司并购之后,员工所受到的影响是十分多的,很多员工也会担心自己的利益会不会受损,那么,公司并购给员工影响有哪些?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关于公司并购的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公司并购给员工影响 1、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建筑施工过程其中一个环节、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影响。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有关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内容,请您阅读!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一、总 则...


·公司原因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
       一、公司原因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 公司的原因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补偿的;补偿标准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规定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手指神经断裂工伤几级
      手指神经断裂是十级工伤。工伤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