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儿子财产如何确定归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儿子财产如何确定归属?离婚儿子财产确定归属是根据哪一方有利于生孩子生活的原则进行儿子抚养权确定,至于财产平均分配。婚后获得财产,是共同财产,如离婚要分割,适当照顾女方。抚养费,按当地生活水平给付。家庭暴力较重的,适当给付赔偿。 离婚财产分割即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 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晰,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容易产生歧义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二、具体的分配原则根据《婚姻法》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对于离婚的夫妻当事人来说,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必须要为孩子提供有利的生活条件,而对于财产方面的分割有着明确的原则,其中就包括平等分配和照顾女方以及孩子的利益等等。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分割。
  
  
  


·重婚有哪些法律后果
       对于婚姻关系,我国一贯保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依法不予登记。已经构成重婚的,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那在实际案件中,重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重婚有哪些法律后果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


·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夫妻财产协议约定书不是必需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只是为了消除双方顾虑,明确双方扶养家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意思真实、一致、自愿,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二、事实婚姻的定义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


·父母如何抢抚养权,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抢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您知道,要是父母分开的,该如何来抢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父母如何抢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


·许多人都在问离婚了后在要孩子抚养权好要吗?
      许多人都在问离婚了后在要孩子抚养权好要吗?其实这要看你是男方还是女方同时还要考虑到你是否对孩子尽到了抚养的义务等各种因素。随着婚恋观念的不断转变,离婚不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了。但是离婚对于孩子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所以离婚后孩子判给谁是影响孩子一生的事情,法院会慎重考虑。下面就是我国婚...


·夫妻离婚对方父母离异争夺抚养权可以吗?
      夫妻离婚对方父母离异争夺抚养权可以吗?夫妻离婚对方父母离异争夺抚养权一般是不可以的,未成年父母在世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那么其(外)祖父母担任孩子的监护人,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


·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的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如果行政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给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那么,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的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国家赔偿...


·在什么情况下,彩礼应予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已...


·夫妻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吗?
       一、夫妻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吗? 夫妻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的。没有能力请律师或者应诉的时候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填写的资料需要当事人到当地的司法局或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填写资料单,提交上去经过审核合格后可以依法享有法律援助。需要准备的材料办事处会进行详细的告知。 二...


·法院可以判离婚的几种情形
      法院可以判离婚的几种情形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


·一、父母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父母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