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侦查阶段是否可以聘请律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侦查阶段是否可以聘请律师?是可以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二、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包括以下几项: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与之交流,通报家人的关心,缓解犯罪嫌疑人的压力,给与心理安慰。2、律师会见时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在我国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经常发生屈打成招甚至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综合上面所说的 ,请律师是属于犯罪嫌疑人所拥有的权利,不管是在哪一个阶段都是可以进行的,但在请律师的时候也需要向执法人员进行申请,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自己保护,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之下就可以很好的为自己辩护。
  
  
  


·公司提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公司提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确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规定多久算拖欠工资,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情,在实践中时有发生,这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单位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那么现实中一般多久算拖欠工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律规定多久算拖欠工资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


·劳动合同公司毁约和员工毁约一样吗?
      劳动合同公司毁约和员工毁约一样吗?劳动合同公司毁约和员工毁约不一样,劳动合同当中对于公司违约,需要按照本人当中规定进行经济补偿或赔偿,而劳动者违约,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进行解除的时候,我们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进行解除的时候,我们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和条件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解除。那么,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五种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情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有劳动合...


·我国深圳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我国深圳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在深圳,您都知道想要拿到市政工程的总承包,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要做深圳市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就需要达到深证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而恰恰也是因为有深圳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标准,才让我们的建筑行业有建设规则。不是人人都可以说去建设就去建设的。那是需要承...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一般指工程完工验收会议召开之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遇到工伤事故时
      遇到工伤事故时,劳动者往往需要向工伤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有许多标准和规定,但是深圳市工伤鉴定机构具体有什么规定您可能不太清楚。所以我们为您收集了有关深圳市工伤鉴定的一些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职工发...


·个人劳动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个人劳动合同书应该怎么写?个人劳动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额是多少?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额是多少? 一、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1、违法解除的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存在...


·劳动合同可以推迟到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推迟到签吗? 一、劳动合同可以推迟到签吗? 可以的,但要在一个月内。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处于无劳动合同的状态,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尽快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