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房屋的时候有些时候还会存在房屋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房屋的时候有些时候还会存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离婚时房屋的贷款如果没还清的话夫妻双方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关于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手续的相关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离婚房屋过户时,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离婚房产过户是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另一方所有的过程。征程情况下,离婚房产过户分为两种情况: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2.按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在房屋登记中很常见,主要在离婚析产中使用。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②《离婚证》;
  
  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过户流程
  
  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公证处办析产公证(有离婚判决书无需)→交易核心办转绘→房管局办免契税申请→办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2、贷款未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同上。
  
  (2)过户步骤:
  
  ①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方法同上。
  
  ②到银行办理贷款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1、税类:契税(房屋面积<90㎡,比例1%;90㎡≤房屋面积<140㎡,比例为1.5%;房屋面积≥140㎡比例3%),贴花费用5元/套。
  
  2、费类:登记费80元,手续费产价2%,工本费20元。
  
  契税说明:根据《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如果离婚夫妻想要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其中,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的行为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等相关交易税费。
  
  但如果房屋不是夫妻二人共有,所有权归一人所有,若此人想要将房屋过户给对方,需要缴纳契税。
  
  在离婚房产分割后,双方应该尽快办理房产过户,以免时间久了多生事端。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手续相关的资料,如果说没有贷款的话相关的过户手续办理起来会简单一些,但是贷款手续如果还有的话,那么相应的手续就会更麻烦了,所以我们在这还是要提醒您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房子过户的话一定是要在办理好相关的手续下再去进行。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买第三套房,那这个家庭怎么界定?是指同一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继承法的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由于对房屋观念的重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在年老时您也基本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屋。同时因为房屋几乎耗尽大多数人半生积蓄,所以对于房屋继承方面格外重视,想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继承法对此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跟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继承法内容 (一) 房屋...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卡贷能延期?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卡贷能延期?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卡贷能延期,基本都是打银行服务热线,客服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或客户房贷经办网点的客户经理联系跟进;住房按揭客户也可以直接打办理业务的网点电话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申请的,比如在重症监护或住院的患者,有一些银行也接...


·房产纠纷一定要请律师吗?
      房产纠纷一定要请律师吗?请不请是根据本人的意愿,就算没有请也是可以立案的;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该给与立案。即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


·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一、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法院判决zhi后可以强制过户。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因此出现欺诈的情形也是很多的。那到底实践中,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作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


·第一次买房其实可以理解为购买首套房,虽然现在很多城市对购房做
      第一次买房其实可以理解为购买首套房,虽然现在很多城市对购房做出了相应的限制,但在购买首套房的时候其实都还好,一般限制的都是购买二套房甚至三套房。而买房必然涉及到交税的问题,究竟第一次买房子税多少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购买新房缴纳的各种税费: (一)买商品房...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之前在合同里面签订的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


·论购房者的优先权
      内容摘要:随着优先权制度的深入研究,该制度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所以笔者认为购房者对其所购房屋也具有优先权。 ...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