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店铺转让是常见的经营方式,店铺转让的方便、快捷让当事人也省去了不少麻烦,当事人在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时往往会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只有了解清楚这些法律问题,才能保障双方交易的达成。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商铺产权归属问题
  在接手商铺时,由于房屋产权的归属不同,其法律效果也是有差异的。若餐饮店转让者所使用的商铺是通过租赁获得的,在转让时,商铺的转租必须经过一手房东同意,否则将构成非法转租,一手房东有权主张转租无效,要求收回商铺。因此,在接受转让餐饮店时,如果是房东在出租店面,就应该请对方拿出有效的产权证,并根据产权证,对店面的建筑面积、结构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以确保实际店面与房产证上的信息相吻合。如果是租赁者在转让餐饮店,也必须请房东出面,三方要进行当场确认,以分清店内物品的所有权。待详细界定清楚以后,再在合同上加以说明。
  (二)餐厅的手续审批问题
  一家合法的餐饮店的设立,不是租一间门面房,装修完毕,员工到位就算万事俱全的。从事餐饮经营,不仅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行政审批,领取营业执照,而且还需要办理完整的消防、卫生、税务、环保等手续。所以在购买餐厅时,接手者不要单纯听信转让者的口头承诺,而应该到房产、消防、公安、环保、街道等部门去做详细的咨询与了解,确定餐厅的各项行政手续是否完备齐全,是否允许开办餐饮店。
  (三)确定转让费用范围
  相信大多的接手人都不会忘记对转让费进行磋谈、议价,但双方在就转让价格谈判交涉时,忽略转让费所包含的范围是常见的。即,合同中所列的转让费用是否包含厨房用具、空调冷藏设备、桌椅家具、装修费用、房租、对外债务等在内。在实践中,因转让费用包含范围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的案例也是较多的。因此,在接手餐饮店时,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转让费用都包括哪些,其中是否包括房租的费用?包含多长时间的房租费用?这些问题都要通过房东予以确认,并作出相应的书面文件。
  (四)查清用工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
  在餐厅转让中,与老员工先前的劳动合同、与水电公司等能源供应公司的供用以及其他食材采供合同等,并不因餐厅易主而当然无效,其效力要根据合同签订时的主体等因素来具体确定。通常而言,这类合同是仍然继续有效的。因此,接受者应当先了解该店对以前的员工是否有工资拖欠情况,如果有的,则请对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以确定问题的处理措施,避免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纠纷。同时,还应去自来水、供电、环保、煤气、供热公司等单位了解该店面此前水费、电费、环保费、煤气费、供热费的缴纳情况,如果还有上述遗留问题,一定要在接手前彻底处理好。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在店铺转让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商铺产权归属以及手续审批相关问题,而且当事人还要约定转让费用以及历史遗留交接问题,为了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您在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重视


·入职3天还没签合同可以离职吗?
      在员工工作时,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时合同的签订是不及时的。所以,很多人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入职3天还没签合同可以离职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入职3天还没签合同可以离职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不过最好先和单位...


·购物签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购物签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


·供货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供货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签订供货合同是货物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步骤。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签订合同时有一些条款是必须要有的,但是好多人对于供货合同的条款不是很清楚,为了帮助您了解供货合同的合同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份供货合同范本以供参考。 一、供货合同范文 供货...


·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吗?
      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吗? 一、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吗 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建议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 签合同对笔的颜色没有硬性要求。 只要是本人签字就有效。用什么签字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用黑色签字笔,字迹保留时间很长不容易掉色。 《中华人民...


·一、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转租合同?
      一、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转租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


·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怎么写?
      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怎么写? 一、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怎么写? 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当面沟通后,乙方根据沟通内容和甲...


·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1、买家逾期付款的,主要是按照还没付完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卖家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就要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不过,要是你没有及时交...


·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一项较为严重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相关的人民的财产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类案件的主要区别在与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是个人,而合同诈骗则包括个人和单位。下面我们就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又一区别...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一、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其规定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大于...


·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合同
      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