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并不是每一个建筑公司都有资格申请的,需要满足相应的资质才可以总承包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那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
  
  申办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就是申办三级资质。所以需要新办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首先需要检查自身是否符合三级资质的标准。
  
  三级资质对企业在资产和人员配置上做出了以下要求:
  
  企业资产方面:
  
  需要企业净资产达到800万元以上。
  
  人员配置方面:
  
  1、5人以上数量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其中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的技术负责人,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4、15人以上的且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5、30人以上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且全部要求经考核或者培训合格。
  
  6、技术负责人或者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新办资质所以只会在企业资产和企业人员配备方面进行审查。升级资质就需要对企业在四方面进行审查:企业资产、企业人员配备、企业工程业绩和企业技术装备。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材料
  
  了解新办资质所需要的条件就可以开始准备申请所需要的材料,以下13项材料都必须全部准备齐全。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以上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您在办理资质之前需要确定自身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是不可以去申请三级资质的,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就需要准备申请材料嘘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拖欠工资多久构成违法?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么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相信很多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要介绍一下吧。 一、拖欠工资多久构成违法? 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拖欠工资达到30及以上的,就构成违法...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


·劳动法公司辞退老员工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辞职时...


·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劳动力契约化也变得越来越常见。劳动力契约化的普遍,出现了很多形式的劳动力使用方式,就比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合同、雇佣合同等都是表示劳动力价值的使用方式。在这几类常见了劳动力使用方式中,一般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最容易弄混淆,那么承揽合同劳动关系...


·什么是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单位签的劳动协议就是为了确定他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从而能有个保障,企业在与大批员工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为他们拟定相关的合同并帮公司代理解决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那么,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注册劳务派遣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注册劳务派遣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


·劳动保障投诉时间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是劳动权利的享有者,也是劳动义务的履行者,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劳动者可以进行投诉。那么你是否清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劳动保障投诉时间。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少时间内 5个工作日内。《关于实施...


·协解劳动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在不断加强,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下去,是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一定的流程,那么协解劳动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民用、公共、工业建筑设施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每一阶段要根据质量安全规定检验、控制。若是出现质量问题,轻则影响居民居住生活,重则发生工业重大安全事故,复杂的补救修理过程会浪费财力和人力。那么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以下是相关资料汇总: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