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经过用人单位的筛选和面试之后确定录用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员工经过用人单位的筛选和面试之后确定录用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劳动雇佣合同,这份合同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的年限进行详细的说明,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双方就建立雇佣关系,一旦以后出现法律纠纷,这份劳动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至关重要,那么,签入职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两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0天
  大学毕业生刚进单位,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试用期。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细化
  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要求。
  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了前面这些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法律责任等规定,这样求职者才有利于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掌握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时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利于毕业生争取主动权。比如: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以上规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按照规定,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当事人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则应按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对应相关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在求职者上岗、试用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掌握相关细节
  签订劳动合同前,大学毕业生应该仔细阅读关于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论这些用人单位的文件是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毕业生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求职者遵守规定是法定义务。而且,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毕业生应妥善保管。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毕业生签字时,一定要慎重,对文本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而且,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把单位承诺的待遇写上去,要么写在协议书的备注栏里,或另外单独写在一张纸上,但一定要双方都签字盖章,以保证自己的利益。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必须在签订的合同中说明。劳动关系约定的有效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关系即行消失,不再合法存在。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可决定续签或重新签订新合同,以延续或重新建立劳动关系。许多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和保护之外设置软条文,劳动者要特别小心这些内容,否则将会承担不必要的责任或遭受利益损失。为稳妥起见,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也可以向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或有关法律事务所进行咨询,以利于提高劳动合同的保险系数。尽管就业形势严峻,但毕业生千万不能因为求职心切而放松警惕,忽视或放松对对方的考察了解。为了稳妥起见,最好在签约前到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用人单位的运行情况、拟安排的岗位、工作条件、用工制度及工资住房、养老保险等各项待遇进行详细了解,切忌草率从事。避免到用人单位工作以后,才知道待遇和所说的对不上号,想走还得交违约金的尴尬。同时,还要防止中介骗局、网络求职陷阱、白白做试用期劳力等欺诈行为。以上就是“签入职合同要注意什么?”的具体回答,需要提醒的是,在面试沟通的时候面试官都会对入职后的待遇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介绍,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当时所洽谈的事宜是否都在合同中有所体现,如果没有要及时进行沟通进行更改。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1、 工作每满一年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2、 工作已满半年但是不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年来计算,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3、 工作不满半年的,应当按照半年来计算,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金;4、 上述的工资赔偿金按照劳动者离职前一个工作年度...


·劳动合同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劳动合同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需要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重新去约定,把必要的信息,例如变更的条款,工作的内容,时间,工资,地点,你们违约责任的约定,需要写上你们原来的合同作废,然后,再根据你们的双方的意愿,去写上这份合同的这个条款,把你们双方约定的权利还有义务,还有这个违约责任,都一...


·对于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
      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不算侵犯隐私,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二、侵犯隐私权的范围有哪些?在我...


·辞退员工是否立马结算工资?
      辞退员工是否立马结算工资?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你手里有公司给的补偿金何时支付的文件,简单点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举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及补偿金,这个...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流程是书写一份具体的申请书,然后递交给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自己的诉讼的请求,这样的话是可以进行相关的方面审理的,并且劳动争议仲裁法当中47条规定存在着终局终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建筑工程一切险什么时候购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什么时候购买?怎么购买? 1、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一、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为打赌而点燃酒精导致工厂发生火灾的,因为员工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造成火灾,因此可能认定为因过失引起火灾,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员工点燃酒精导致火灾的行为是...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变相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


·建设工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质量管理则是建设工程中很重要的
      建设工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质量管理则是建设工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若是质量出了问题,那么这个建设工程就是不合格的,而要是成了烂工程,不仅工程不能交付,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危险的,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浙江的有哪些规定。 一、浙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 依据...


·深圳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按照规定,深圳市民在单位遭遇安全事故,受伤的话,应该在得到有效治疗后,向当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工伤鉴定。通过工伤鉴定,人们可以知道自己的伤残情况,以便向单位提出索赔,这也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一个环节。那么,深圳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深圳市民做个普及。 一、深圳市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