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依据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案件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着。司法鉴定是解决此类案件中不可或缺的程序之一。司法鉴定因其专业性、技术性和严谨性,鉴定过程是有一定依据的。那么,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释。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依据
  (一)广义上讲,凡是患者对有关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纠纷都可叫做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一个大的概念,医疗赔偿纠纷只是医疗纠纷的一部分。同时引起医疗赔偿纠纷的原因很多,医疗事故只是其中的一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
  条对医疗事故作了立法式的定义,因而医疗事故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只是全部医疗纠纷的一部分。而我国只是对“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明确了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对于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纠纷,若无法判断谁是谁非,而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如何处理,当然可以借助司法鉴定这种最常见的手段来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事实上,再未出鉴定结果之前,我们也无法明确哪一类医疗纠纷是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因此从理论上我们可对所有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这更加证明对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是可行的。(二)从现行法律规定上看: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并未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惟一鉴定地位。最高法院最近颁布的民事司法解释精神是,判断医疗赔偿案件不依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而定,而是根据医院是否存在过失判决。那么医院过失由谁来确定?没有法律规定。而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肯定是专门性问题,对于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就是说对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2、2002 年9 月1 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施行。就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 年1 月6
  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等法院下发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就人民法院参照“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由该“通知”看出对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完全也是有法律依据的。综上所述,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依据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同的案件类型,司法鉴定依据也有差异,但无论是哪种司法鉴定,由于其专业和技术性,司法鉴定都要求是严谨的、合法的、公正的。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处罚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明自己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要认识到,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减轻了患者一方的举证...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社会上医疗机构的繁杂,医疗相关人员的素质高低以及我们人民对于医疗人员的不理解等因素,导致社会上经常出现医疗纠纷。从而也导致我们医患之间的关系,逐渐紧张。国家为了改变这种社会现象,就制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那么,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一、合法...


·医院病历保存多久 病历资料被医院篡改怎么办
      医院病历保存多久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 年;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二、医院有没有保存患者病例的...


·一级医疗纠纷主次责任划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级医疗纠纷主次责任划定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一级医疗事故中主次责任可以划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 如今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日趋增多,常常是由于医务人员或者医务机构的过失导致受害人受到损害造成的,发生医疗事故之后相关的医务机构就要面临赔偿责任,那么具体处理这类纠纷的司法解释又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一、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1、依法鉴定原则。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2、科学鉴定原则。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


·学生医保缴费金额是多少,报销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医保政策为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无论是工人还是学生都可以交纳保险,但是学生的保险缴纳的数额是相对较少的,这也是国家对学生的特别关照,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学生医保缴费金额是多少这个问题吧。 一、学生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


·医疗损害责任形态的分类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形态的分类有哪些?医疗实践中,医疗损害责任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医疗事故。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纠纷中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的连带责任是什么一、相关概念介绍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方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我国在面对事故的时候,均需要进行医疗鉴定。当发生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此时我们需要寻求专门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这样所出具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对于当事人的利益也有了充分的保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其支付的对象一般是当事人进行垫付。在认定为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