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近亲结婚常发生于表兄妹之间,很显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那一般来讲,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可能很多人就此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同时,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形成婚姻的,也属于无效婚姻。因此说,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无法律效力的,也属于无效婚姻。
  我国《民法典》明确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即禁止近亲结婚,一方面是出于优生学上的原则,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如果血缘太近,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及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二是基于伦理上的要求,由于近亲结婚有悖伦理教化,有碍于人类长期形成的婚姻道德,容易造成亲属身份上和继承上的混乱。
   1、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2、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二、近亲结婚如何宣告无效?
  对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如果当事人已经结婚多年并生有子女和不再生育的,可以不宣告婚姻无效,以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亲属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因出生或血缘而产生的特定身份关系,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也不会人为的解除。因此,对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不存在超范围。这是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法律拟制亲属关系的,在法律拟制的亲属关系没有解除之前,都应是禁止的。但有一种例外的情形,那就是依法收养形成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收养的形成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及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所以,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等同于自然血亲,属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范围。但在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之间不具有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我国相关法律中虽然禁止近亲结婚,但对近亲的范围也是有限制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当然要是属于养父母子女或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话,那么也是在这里的禁止结婚的亲属之列的。而近亲结婚在法律上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离婚官司一方不同意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离婚官司一方不同意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离婚关官司判决,主要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说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话,那么就会判决离婚,另外一方即使不同意也没有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


·所谓的婚前子女其实通俗一点的讲就是私生子
      所谓的婚前子女其实通俗一点的讲就是私生子,而且婚前子女还需要写抚养权协议的,大多都是因为父亲或者母亲根本就没有打算结婚,但是大人们不结婚并不能够影响对于孩子的实质抚养问题,因此有些在没有领结婚证之前就生下孩子的男女双方可能也特别的关心,婚前子女抚养权协议应该怎么写? 婚前子女抚...


·婚姻无效特别程序是否适用?
      婚姻无效是指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该婚姻进行撤销。由于婚姻法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因此,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多,但由于法律对此规定不明确,没有说明审理此类案件时适用于何种程序。所以,许多人就产生了?婚姻无效特别程序是否适用这样的疑问,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


·夫妻离婚对方父母离异争夺抚养权可以吗?
      夫妻离婚对方父母离异争夺抚养权可以吗?夫妻离婚对方父母离异争夺抚养权一般是不可以的,未成年父母在世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那么其(外)祖父母担任孩子的监护人,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


·我们国家对于婚姻法的一些相关规定还是比较全面的
      我们国家对于婚姻法的一些相关规定还是比较全面的,如果有些人想要申请无效的婚姻要怎么处理,那么怎么申请婚姻无效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提交申请,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那么如何申请婚姻无效呢? 首先是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资格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女方没钱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抚养费?
      一、女方没钱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抚养费?如果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没钱为由拒绝继续支付抚养费时,对方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如果真的没钱支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的,但是当您有钱支付的时候,需要继续执行法院的判决,并把以前缺少的一并补上。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


·子女抚养费规定在新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证未成年人能健康地成长,避免出现父母遗弃未成年人情形,或者父母不支付其在成长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国家立法机关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父母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你是否知道,子女抚养费规定在新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一、子女抚养费规定在新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


·一、县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县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


·宣告婚姻无效还会有婚姻登记情况么?
      宣告婚姻无效还会有婚姻登记情况么?宣告婚姻无效也还是有婚姻登记情况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裁定书后,应该将裁定书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可以的,遗嘱的保管人是不限制身份的,但是为了防止遗嘱被篡改,应当将遗嘱交给与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行为人,或者是直接由公证机关进行保管,但是一般来说,遗嘱应该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和个人来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所、亲朋好友都可以。保管遗嘱,是...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标准是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立案标准: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