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近亲结婚常发生于表兄妹之间,很显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那一般来讲,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可能很多人就此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同时,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形成婚姻的,也属于无效婚姻。因此说,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无法律效力的,也属于无效婚姻。
  我国《民法典》明确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即禁止近亲结婚,一方面是出于优生学上的原则,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如果血缘太近,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及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二是基于伦理上的要求,由于近亲结婚有悖伦理教化,有碍于人类长期形成的婚姻道德,容易造成亲属身份上和继承上的混乱。
   1、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2、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二、近亲结婚如何宣告无效?
  对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如果当事人已经结婚多年并生有子女和不再生育的,可以不宣告婚姻无效,以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亲属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因出生或血缘而产生的特定身份关系,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也不会人为的解除。因此,对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不存在超范围。这是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法律拟制亲属关系的,在法律拟制的亲属关系没有解除之前,都应是禁止的。但有一种例外的情形,那就是依法收养形成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收养的形成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及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所以,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等同于自然血亲,属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范围。但在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之间不具有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我国相关法律中虽然禁止近亲结婚,但对近亲的范围也是有限制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当然要是属于养父母子女或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话,那么也是在这里的禁止结婚的亲属之列的。而近亲结婚在法律上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无性婚姻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婚后发生性关系这是很正常的,但现实中,总有人会在婚后以各种理由拒绝与自己的合法配偶发生关系,这样也就造成了夫妻生活不幸福、不和谐。那么此时另一方是否可以以无性婚姻为由起诉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性婚姻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


·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婚案件公开审理吗
      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婚案件公开审理吗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二、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五年内,只要能判定...


·配偶患精神病能提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能提离婚吗 一、配偶患精神病能提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


·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未婚生子虽然在现代社会中不再是天大的丢脸事,但在一些家庭中,还是严格禁止的。只是如果此类事件发生,可能还需要一些繁琐的程序进行认定。对于该类子女抚养权起诉书的内容,很少有人了解。那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未婚子女抚养权如何认...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尤其是作为父母最不愿意见到的就是孩子在不幸福的婚姻当中苦苦挣扎,因此离婚官司当中双方的家人其实都是希望可以参与到其中的。所以有很多起诉离婚的男女双方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是什么?
      现如今您对于婚姻法和婚姻案件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加,但大部分只是知道婚姻登记以及婚前财产分割等信息。但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这两种听起来意思差不多,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 (一)有权...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


·分床不分房,能否认定是分居?
      根据民法典,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给多久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给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


·离婚小孩三岁抚养权都谁比较大?
      离婚小孩三岁抚养权都谁比较大? 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北京离婚律师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在离婚方面,原则上需要经过现役军人一方的同意,但军人一方在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则可以不用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不过此时需要起诉离婚。那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