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二、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在诉讼离婚的开庭审理阶段,其实主要就是当事人进行质证和法庭辩论,真相往往是越辩越明的,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也才能大概的了解清楚夫妻之间的争议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对之后作出的判决影响也是很大的。当然,诉讼离婚中也还需要先进行了调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依法作出判决。
  
  


·证明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证明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


·先离婚在争抚养权是否可以
      现在这个社会有很多攀金的少女奉子成婚,闪婚的年代离婚率也在不断的增加,虽然现在法律允许离婚,但是离婚也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定要解决,那么先离婚在争抚养权是否可以?下面就我们进行简单的解答。 一、婚姻双方考虑离婚,先离婚在争抚...


·婚姻当事人怎么才知道犯了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
      婚姻当事人怎么才知道犯了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


·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
      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 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究竟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哪些财产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及最高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说明,的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方便您进一步了解。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


·无过错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无过错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


·起诉离婚立案材料证据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如果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由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即可,无需通过法院。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那么,起诉离婚立案材料证据都有哪些?我们将会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立案需要...


·在我国只有身份证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而起诉离婚因为处理的更加彻底,且有法院的公正审判,往往会成为离婚的主要方式。但是人们对于相关的注意事项和程序都不太了解。那么,在我国只有身份证怎么起诉离婚?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只有身份证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


·对于离婚男方如何争取两岁孩子抚养权
      对于离婚男方如何争取两岁孩子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其实现在大多数的家庭中仍然还是只有一个孩子,生育二胎的情况算是比较少的了。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在孩子尚未成年之前就有离婚打算的话,此时也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安排。那一般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 离婚后,哺乳期内...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了。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诉讼应该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法院受理后会按照程序审理。那么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接下来我们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