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在我国,公司股东可以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这在我国《公司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既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那么在实践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呢?或者是说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有什么具体要求呢?下面以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为例,供您参考。
  
  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共同签署。 出让方: (以下称甲方)住所:
  
  (以下称乙方)住所: ;
  
  受让方: (以下称丙方)住所: ; 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乙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习起 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承诺和保证)
  
  甲方、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丙方的股权为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甲方、乙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违约责任)
  
  第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①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份,标的公司执 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注册企业的门槛降低,股权转让的事情会更加频繁,您在草拟股权转让协议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切勿根据范本照抄照搬,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同时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同时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1、不可以和两家公司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违反<...


·眼睛工伤赔多少钱比较合适?
      在工作中,我们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而此时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相信很多人对此方面并不了解甚多,眼睛工伤赔多少钱诸如此类的问题也许是您相对比较关心的。接下来的文章即告诉我们一旦在工作时间受到眼部的重创,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1、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


·员工辞职单位不批如何处理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
      员工辞职单位不批如何处理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


·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在工地上工作的劳动者工作环境相较于在办公室内工作的人员来说,受到工伤的机率会更大。?因此,建设单位一般都会为这些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可以支付劳动者的工伤损失。那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的定义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


·一、工伤待遇领取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待遇领取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


·我国屋面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是什么?
      我国屋面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是什么 建筑是人们安身之所,建筑也是您办公,做事的基础设施。所以建筑的质量是非常关键的。而屋面工程对于工程建设是很重要的。他不仅承载着建筑的安全,还有各种抗灾害的能力,还直接影响着此建筑是否美观,是否舒适。我们都应该多了解建筑工程的管理条例,了解屋面工程...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军事作用上,在平时没有战争的状态下,其最主要的还是用于民事生活中。大多数的情况下,为了使人防工程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很多开发商往往将人防工程改造成为地下商铺,那么,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


·工伤事故中,可以说申请工伤赔偿就是其中最后一步了,当然也是比
      工伤事故中,可以说申请工伤赔偿就是其中最后一步了,当然也是比较重要的一步,因此当事人一定不能粗心大意。而在具体申请工伤赔偿之前,也会有一些时间要求,这是需要注意的。那到底申请工伤赔偿的时间点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


·聘请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需要?
      聘请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需要?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