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房产有哪些,哪些属于离婚房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前房产不同于一般的婚前财产。房产的数额往往比较大,而且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完成过户。所以离婚的时候经常就婚前财产问题对簿公堂,那么具体来说婚前房产有哪些?若夫妻要离婚的话,那么婚前房产又该如何进行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房产有哪些,哪些属于离婚房产
  
  只要是婚前购买的房子,都属于婚前房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2、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3、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前房产
  
  由于夫妻婚前的房产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形,因此对这类婚前房产的分割,也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
  
  1、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对财产归属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内容处理。
  
  2、由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
  
  如果在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但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只出了部分购房款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由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在现实生活中,这类情况经常会出现。往往男女双方结婚前,男方为了讨好女方,会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应该如何分割该房屋?相对来说,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婚前房产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夫妻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了的房产,但此时可能房产尚在还贷阶段,而婚后需要拿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就这样的婚前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是比较复杂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讲,还是应该先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婚前房产有哪些。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之外,同时还会办理房屋租赁证,其实这主要就是为了加强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那实践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 ...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房屋质量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质量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房地产行业,有关房屋质量责任的问题一直是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后难解决,是买房人最担心出现的问题之一。房管及消协提醒买房人,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开发商首先要对房屋质量负责。购房者要避免房屋质量困扰,在签合同时房屋...


·租赁期满房东是否可以马上让租客搬走 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
      租赁期满房东是否可以马上让租客搬走 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都会约定一个租赁期限,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约定的租房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在现实中,租赁期满之后一般房东就会要求租客马上搬走,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是否可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期满房...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一、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


·房屋产权年限计算与规定是什么?
      房屋产权年限计算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年限怎么计算?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 一般为两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也有统一的房地产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两证合一与两证分离,都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 在购房时需要重点关注问题: 1、基本的“五证”齐全。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


·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根据现
      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由于很多家庭都是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因此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的情况就比较多。而这种方式下流程就比较复杂了,那到底买房子贷款正常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贷款正常流程是...


·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而购房者又没有识别出来,
      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而购房者又没有识别出来,则会给购房者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卖房欺诈的行为应该怎么认定呢?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为了避免权益受损,应该怎么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疑惑。 一、开发商卖房欺诈的行为应该怎么...


·继承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继承房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1、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2、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


·可以更名回迁房能买吗
      可以购买,回迁房是大产权但是不能直接改底单的。要房本下来才能过户,回迁房主要看有没有回迁协议,如果有的话按二类经适房办理,交易的话不必满五年比商品房多3%税。如果没有回迁协议,就得按一类经适房办理了,房本下来满五年之后才能交易大多回迁房下房本都比较晚,很多都是交房五六年之后还没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