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就婚前财产来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对于这部分的财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则也是不能主张进行分割的。当然,就婚前财产我国也是作出了对应的规定,那么关于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由此可知,婚前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证明婚前财产的程序如何
  
  1、双方当事人准备下列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3)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格。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夫妻财产公证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也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去办,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3、公证员审核。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有没有受到对方的欺骗或误导。在询问完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夫妻双方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4、双方当事人签名。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婚前财产的,也就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不同的,因此进行区分、认定是很重要的。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婚前财产法律规定的内容,


·一、月入两千抚养费应当支付多少?
      一、月入两千抚养费应当支付多少?月入两千的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四百元到六百元不等,要根据孩子的生活需要去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能否变更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能否变更 对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否变更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婚姻家庭部经常遇到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 (一)此项限制仅针对原...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
      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种种原因,许多夫妻在育有小孩的情况下仍然离婚。这就导致了离婚后小孩的抚养问题,一般原则上抚养权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那么抚养费用一般也没问题。但难免总有一部分人,当时协商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以致于后来抚养困难,想要变更抚养内容,比如说,抚养费问题。那么,离婚后还可以起诉...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大家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您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构事实,并进行散布,以此来贬损他人人格,或者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此行为达成一定的条件,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惩罚。诽谤可以是个人对个人,也可以是个人对公司等等,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诽谤公司怎么办?下文便是...


·抚养费支付时间是多久
      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是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父母抚养子女的只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实践中,关于抚养费支付时间是多久呢?本文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抚养费支付时间是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


·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可能又会因为一些原因而选择撤诉,虽然法律允许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但同时也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撤诉后就不允许在起诉。那到底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


·离婚赔偿的5个标准
      离婚赔偿的5个标准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经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与他人有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男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


·丧偶再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一、丧偶再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一、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1、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首先需要将属于丈夫部分的财产划分出来,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则成为遗产,如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 2、遗产的处理办法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