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一、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1、申领、填写有关表格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 《注册程序》 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由指定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持贸促会颁发的《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证》向所在地的贸促会申领由贸促会统一印制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并准确、真实填写其中各栏。
  2、提交原产地申请
  申请单位出口每批货物时,应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下列材料:
  (1)《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填制申请书时,HS编码取前六位,FOB总值和拟出运日期要准确无误,要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并由申领人签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一份;
  (4)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
  3、审核
  审核签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前述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符合下列条件方接受申请:
  (1)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单证填写完整、正确,文字清晰,印章(正、副本全部加盖)和签字无错漏;
  (2)原产地证内容须与申请书、发票一致 ;
  (3)对含进口成分的货物要提供明细单,如明细单难以查清的,申请人应提供补充说明,并接受签证机构的核查 ;
  (4)经审核,含有进口成分的货物未达到原产地标准的,应申请《加工装配证明书》或《转口证明书》。
  4、签发原产地证
  签发签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审核无误后,即在原产地证第十二栏进行签证,加盖由贸促会统一刻制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单据证明专用章”,授权签证员签字;
  签证机构只签发原产地证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一正二副交申请企业。另一副本、申请书、商业发票等有关文件,由签证机构存档。
  二、办理原产地证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单位应至少在货物出运前3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提交下列文件:
  1、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一份;
  2、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和加盖公章的一般原产地证一式四份;
  3、出口商的商业发票副本一份;
  4、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得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通过我们总结的专业知识,您应该初步了解了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这方面的知识。按照我国规定,出口企业应该在商品出运前三天,向检疫部门申请原产地证明。有关程序包括填写表格、提交原产地证明申请、审核、签发等环节。办理原产地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比较多,经办人应该事先准备好,以提高办证效率。
  
  
  


·农村宅基地什么情况下能被无偿收回?
      一、宅基地能用多少年?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 二、什么情况宅基地会被无偿收走?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


·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
      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在生活中,拆建房屋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在拆建过程中,拆建单位需要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的补偿金,那么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这个也是今年您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今天就带您来看看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 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201...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契证吗?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契证吗?说到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是比较的熟悉的,但是如果说到契证的话,相信不少人并不是很了解了,但是如果在房屋的买卖当中的话,契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可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它们的地位也是平等的,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契证吗? 一、土...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是个人或者组织对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力,这其中包括土地转让的权力。土地转让是土地交易的二级市场,转让的主体多种多样,其中就有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其中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到国土局进行登记。这里简单介绍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 想要知道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那么,我们首先应该明确的应该是土地使用费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一些人可能对于土地使用费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一问题心中可能也不是很清晰,所以才会想问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那么土地使用费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我们...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与原拆迁办法,有哪些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与原拆迁办法,有哪些不同?征收办法与原拆迁办法相比,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征收办法推出了增加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对补偿标准进行了4个方面的调整等惠民利民重要举措。 增加的主要内容: 1、增加了征收房屋情况调查登记和调查结果公布的规定。 2、增加...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
      关于我国公司的出资形式您都知道,可以有几种形式的出资,但是很多人以为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的形式,并且作为直接出资形式来出现,我们在这里要告诉您不可以直接作为出资形式,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这一问题,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


·最新上海市松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松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松江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上海市松江区土地共有四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东部工业区/方松 街道/广富林街道/ ...


·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
      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 一、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 征地公告超过两年才征收是已经超过时效了的,根据法律规定,征地的相关批文有效期为两年,如果超过两年没有实施征地的,征地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当繁杂,不仅仅是法律法规,除此之外...


·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吗?
      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吗? 一、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吗? 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这是由于租金属于个人收入。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