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中国首都,许多政策总会先做表率,给其他省份地区做示范,房地产政策就是其中之一。北京房产政策比其他地区省份更为周全和细化,市政府为压制房地产持续过高房价出台多个政策,可其房产价格仍比其他一线城市高得多。我们为正准备在北京买房人士整理了先关房产信息,让您了解在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二、北京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
  1、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三、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
  1、报名:网上现场两步都得走按照职责分工,市住建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而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就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到时候,老百姓能从这些公示内容中看到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如果真对某个项目动了买房的念头,在这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市民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就是说网上和现场提交材料的两步都要走。2、核验:20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市民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得到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3、摇号:与车牌摇号系统类似摇号前,产权型保障房轮候家庭和本市户籍无房且其中单身人士已年满25周岁的家庭会自动进入优先池,其他有购房资格的人群则会进入普通摇号池。系统摇号开始以后,会分别对这两个摇号池内的候选人排大队,再由开发商依次通知选房。4、选房:按摇号确定顺序依次递补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选房之后就是签约。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四、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
  简单来说,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遵循普通商品房贷款政策。根据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20%。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略有不同,具体如下:1、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场价格是200万,评估价180万,那最高可以贷180万的70%,就是126万,剩余的房款200万-126万=74万是作为首付的);注意:商业贷款既认房又认贷:既看家庭名下有没有房产,也看之前有没有过贷款记录。即使是有过房产已经出售,或者有过房贷已经还清,都算记录(例如:曾经有过一套住宅房产,已经出售;或者曾经有过一套住宅房产,而且有贷款,并且贷款已经还清,房子已经出售给别人,现在名下没有房子,都算一次记录,您再通过商业贷款买房时,就算二套了)。2、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80%(90平米以内,超过90平米是70%)。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从以上信息资料看来,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以达到20%,对比以前是稍微下降了一些,但对于购房刚需客或刚年轻人来说,面对北京市房产的过高基数,即使是首付比例只有20%,也只能望楼兴叹,因为它的首付可能是其他地区的全款了。楼市过热,房价虚高,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能合理解决房产买卖供需问题。
  
  
  


·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有哪些相关政策?
      定向安置房是在住户自己房屋被政府征用,政府给被征用住户建造的用来保障住户的居住权的一种补救措施。定向安置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其买卖受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双层约束。那么,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定向安置房产权...


·二套房政策有哪些,二套房的认定情况
      虽然大多数家庭一辈子只能买一套房,但是一些富裕的家庭,基本上都会买二套房。一套房和二套房的政策还是存在很多差别,那么二套房政策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购买第二套房国家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二套房贷政策上 1、...


·按揭房离婚后可以抵债吗?
      按揭房离婚后可以抵债吗?按揭房子不能抵债,按揭贷款的房屋,产权归银行所以,购买人在偿清贷款之前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力,但还得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婚姻才正式解除,如果离婚协议上已经将房屋所有权给孩子的话,这相当于赠与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该合同就有效力,孩...


·很多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仅仅单纯的考虑到房子的价格,往往
      很多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仅仅单纯的考虑到房子的价格,往往忽略了房子的环境、交通等,甚至还有忽视国家规定的,租赁那些明确规定了不得进行租赁的房子。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租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租赁 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


·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将这样的一种使用的权利,进行一个分割,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二、离婚时公房...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房产证没办下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遗嘱人具有产权的,那么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


·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


·安置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安置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政府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公共项目的建设,不得已会对一些已建好的房屋进行拆除,从而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安置,给予安置房。 1、在购买前我们应明确清楚该房子的产权性质,如果该房子已有大红本,我们则可以进行买卖,如果该房子没有大红本,只有拆迁协议书...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要买的楼盘信息十分清楚,对于楼房的物业以及其他的东西也要多加了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他项权证一般是与产权证差不多时间办理,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他项...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登记父母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登记父母名字算共同财产吗一般情况下不算 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除非夫妻俩有出资证明,可以主张债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一、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