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相关规定小微企业融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相关规定小微企业融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小微企业指的是规模并没有很大的企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型企业其实不是特别多,小微企业确是比较多的,您都懂得的是,做生意存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融资,但是融资的程序是怎样的您并不知道,比如说根据相关规定小微企业融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流程和条件
  贷款额度及期限:(一)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确定,贷款金额最低人民币2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到期归还后,可续贷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三)贷款利率由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最高上浮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20%。贷款业务流程:(一)借款人申请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按照自愿原则向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工信部门初审推荐、市工信委审核同意后向银行和担保中心出具推荐函。(二)银行按照市工信委提供的推荐函受理申请并组织贷前调查对企业进行审查评估,提出审查意见,并确定贷款额度。(三)担保中心根据市工信委出具的推荐函和银行提供的审查意见,经审核后,为企业提供担保。(四)经银行审查、担保中心审核同意担保的企业,向担保中心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保证金专户中存入贷款额10%的风险保证金,用于贷款企业发生风险时承担10%的损失。贷款到期还款后,风险保证金退还贷款企业。(五)银行根据担保中心出具的担保函,为企业发放贷款。(六)市工信委、各县区工信部门、银行及担保中心共同监督借款人还款。
  二、创新融资模式的做法
  (一)设立小微企业信贷专营组织。东港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扁平化营销模式,优化信贷营销组织框架,专门设立了小微企业营销中心、授信审查中心和作业监督中心,对小微企业贷前调查、贷时审核、贷后监督实施“专业化、一站式”集中服务。打破了传统评估小微企业贷款只看财务报表的做法,把小微企业法人代表的人品声誉、企业产品、抵押品、水表、电表和税务报表纳入了评估序列,改进信贷流程,简化中间程序,免除小微企业申请贷款从基层社层层上报的繁杂程序,从企业申请到信用社贷款只需5天时间,有效提高了融资效率。(二)创新抵押担保模式。模式之一:结合本地特点,针对小微企业特点,扩大信贷抵押和担保范围,创新推出了海域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农机具、专利权质押贷款、农户联合担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融资等新型融资模式。如东港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已在东港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铺开,不仅有效解决了沿海水产品养殖户抵押担保贷款难的问题,而且还成为水产品加工企业、政府土地置换最具价值的抵押方式。 模式之二:创新“1 N”组合贷款模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1 N”组合贷款模式,是银行以小微企业厂房等不动产抵押为主,不足部分追加企业及其他补充担保措施的贷款模式。如“不动产 库存商品”、“不动产 应收账款”、“不动产 原材料”、“不动产 产品订单”等组合模式。自2012年以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1 N”组合贷款模式,累计为102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3560万元。首先不管是进行什么样的融资都需要申请,申请是第一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其次就是小微企业申请之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会提出意见,并且由银行进行担保,等待一切完成之后,最后才会是贷款的发放。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股东作为公司资金持有人,日常会行使法定的投票权等权利参与公司事项的决策。那么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呢?我们我们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公司倒闭股东责任 公司倒闭,也是清算,是指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


·公司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整体布局以及经营模式,对于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中,公司的形式都有哪些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公司一般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两种类型,这些也会涉及到上市和非上市两种。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哪些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


·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权利义务
       为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公司,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家制定公司法是最有力的办法。其中就公司法人代表有详细的说明。那么,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力与义务是什么呢?一般来说,法人代表具有签署法律性文件、合同以及先关重要的决定签字的权利,同时法人也应当以下相关的义务。 公司法人...


·对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无疑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同
      对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无疑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这个公司所存在的一些行为都是违反行政法规的。很多人都想知道工商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新公司法明确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


·公司上市有几种途径方式
      公司上市有几种途径方式?公司上市的途径一共有2种。1、首发股票上市(IPO上市) 。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券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符合发行条件,同意公司通过发行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股的方式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市。2、买壳上市。指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入一个已...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组织机构和人员等由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管商议决定,股东会并不参与决策,只有当公司出现生死存亡...


·召开股东会可以不邀请个别股东吗?
      召开股东会可以不邀请个别股东吗? 一、召开股东会可以不邀请个别股东吗? 股东大会以公告的形式通知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股东参与表决,决议就有效,低于三分之二就无效。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


·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随着建立公司的门槛逐渐变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创立属于自己的公司。但同时也引发了公司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许多人对这些情况并不了解,现在就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定义 虚...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成立的最初,都会设立一个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处理各种大小事务的代表,同时也作为公司在法律层面的负责人。因而公司法人一经确立一般就不再更改,但也有许多其他的情况,如原公司法人发生意外而不能继续履行法人的义务,承担法人的责任,这时候就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