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联企业涉税往来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联企业涉税往来有哪些规定?
  
  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之间独有的规定来进行,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进行其他商业上的交易往来时,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那么有关关联企业涉税往来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为了促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二条至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条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一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1992)2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2〉242号)以及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间签定的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借鉴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实施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是指各级主管税务机关的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对关联企业间在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中,不按独立企业间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税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法进行调查、审计并实施税收调整的工作。
  
  第三条 本规程中所称各级主管税务机关的专职机构是指县级(含县级)以上专职涉外税收管理机关或管理部门。
  
  第二章 关联企业间关联关系的认定以及业务往来的申报
  
  第四条 税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和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所称“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为关联企业:
  
  (一)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二)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三)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四)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五)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六)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七)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八)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税务审计人员应按上述标准,逐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关联企业关联关系认定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关联企业的,应分别检查填写。
  
  第五条 凡企业与另一企业构成关联企业的,均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企业在本纳税年度内与两家或两家以上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
  
  申报表分为A类和B类,A类适用于业务往来类型和内容单一的企业。B类适用于业务往来类型和内容多项的企业。
  
  第六条 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申报表的,应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七条 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年度申报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送,并可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报送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章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交易额的认定
  
  第八条 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并对照按关联企业构成标准填制的《关联企业关联关系认定表》,根据业务往来的类型和性质,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交易额进行认真归类、汇总、分析和认定。
  
  第九条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类型及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形财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产品)等有形财产的购销、转让和租赁业务;
  
  (二)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版权(著作权)、商标、牌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特许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提供业务;
  
  (三)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资金拆借和担保、有价证券的买卖及各类计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等业务;
  
  (四)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的提供等。 第十条 关联企业交易额的确定。
  
  根据业务往来的性质,发生下列类型的业务往来,其所实际支付和收取的价款、费用金额,即为关联企业交易额。
  
  (一)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产品(商品)购销业务实际支付或收取的价款金额;
  
  (二)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的金额及其应计利息(包括各项有关费用);
  
  (三)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劳务所实际支付或收取的劳务费金额;
  
  (四)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转让有形财产、提供有形财产使用权等所实际支付或收取的费用金额。
  
  (五)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转让无形财产、提供无形财产的使用权等所实际支付或收取的费用和金额。
  
  税务审计人员应按年度对上述五种交易类型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分别填写以下表项,并由企业签认:
  
  1.《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认定表》;
  
  2.《产品(商品)销售去向情况统计表》;
  
  3.《材料(商品)购入来源情况统计表》;
  
  4.《融通资金情况统计表》;
  
  5.《提供劳务情况统计表》;
  
  6.《转让有形财产、提供有形财产使用权统计表》;
  
  7.《转让无形财产、提供无形财产使用权统计表》。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联企业涉税往来的相关资料,关联企业税务往来问题是一个非常值得仔细深入研究到底问题,因为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如果您对这一问题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融资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知道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生存下去,需要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让企业变得更为壮大,也就是企业通过融资再融资发展的方式来适应新的环境,融资的方式有多种多样,那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债务性融资 债务性融资...


·公司法司法解三第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司法解三第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司法解三第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转让流程是什么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转让流程是什么一般我们了解的股权转让内容都是属于私人企业的股权转让内容,其实在生活中可能会涉及到的还有就是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投资管理的内容,对此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有明确的理解,对于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程序没有明确的认知,那具体来说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转让程序是什么...


·一、夫妻合伙企业离婚财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合伙企业离婚财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1.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将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合伙企业后,如果经双方协商需要将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在另一方名下的,即要发生入伙和转让等涉及合伙企业重大事项,必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合伙人婚姻关系变化后可以退伙有...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法人一般由出资人或股东商讨决定,在公司产生犯罪行为时也需要由公司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当然是可以的,不是公司股东的法人需要与公司股东签订聘用合同,律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


·公司培训合同毁约有违约金吗?
      公司培训合同毁约有违约金吗?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是非常的常见的,我们对于公司也需要有自己的了解,公司的设立在我们国家的公司法当中是有规定的,公司的解散也不例外。解散公司的原因一般都是有公司内部发生严重的财务问题,解散公司的原因一般都有公司章程当中规定的公司的营业期满,...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怎么维护?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怎么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


·公司法吸收合并2023有怎样的程序
      公司法吸收合并有怎样的程序 公司的吸收合并是公司发展的一种方式,也是优化组合的一种方式,通过吸收合并使得被合并的公司资源能够得到更好地利用,也使得合并方能够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法吸收合并是有基本的合并程序的,只有按照程序进行的吸收合并才能保障公司的最大利益...


·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因此中国市场历来是外资企业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对于外企业的入驻是有要求的,毕竟要是对中国人民有伤害或是对中国发展不利的,我国是坚决拒绝的,那么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呢? 一、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和依据有哪些? (一)外资企业法根据...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相关部门为了增强市场经济的竞争能力,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满足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改制。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改制前,需要制定改制方案,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分析。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 一、收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