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措施有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措施有什么?在一个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后,往往会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对工期进行预测,但是二者有的时候也会发生冲突,工期的长短与工程质量关系十分密切。那么,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措施有什么呢?下面来看看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措施。
   一、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措施
  1、建立管理机构,健全技术保证体系
  a.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小组,第一管理者亲手抓,配齐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从组织措施上保障创优计划的真正落实。
  b.本项目部将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系统技术管理网络体系,实行技术人员岗位承包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确保技术工作的准确性、严密性与正确性。
  2、推行现代化技术管理
  运用统筹网络技术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搞好资源配置,努力降低成本并严格按照网络计划实施,使整个工期随时处于受控状态,做到环环相扣保证施工进度。
  3、完善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4、①制定技术管理制度
  a. 施工前认真核对本标段设计文件和资料,领会设计意图,对施工区的水文、地质、气象认真进行调查,详细周密地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b. b.对一线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对重、难点工程下发《作业指导书》,工前进行技术授课培训,让所有职工都清楚各自施工项目的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
  c. 做好交桩复测,对桥梁测量准确定位。
  d. 做好原材料的试验鉴定和各种配合比的设计选择工作,施工中严格检测工作,随机抽查,不合格品坚决不能用于本工程,切实把好试验关,做到:材料有试验、试验有报告、配料有选择、检查有试件、施工有控制、资料有分析。
  e. 对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施工中及时收集反馈各种量测资料,分析整理,为下一步施工提供更可靠的技术数据。
  f.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好施工生产。
  ②运用现代化技术装备
  a. 工程实施中,将运用全站仪、水平仪、核子密度仪、红外线超声波探测仪等先进的试验检测等仪器,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控制施工中的每个环节
  b. 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程序,精心组织流水线平行作业,控制每道工序,狠抓工序衔接,在全员中贯彻ISO9002系列标准,实行施工技术、测量、试验、计量技术资料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做到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相统一。
  c. 妥善保管好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检验、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本工程的原始记录和照片。
  5、制定关键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设备精良齐全的工地试验室 根据工程需要,建立能满足各项试验要求、仪器设备先进精良的试验室,做好各项试验工作。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经由国家有关部门标定认可。
  (2)重视测量工作 选派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的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测量组,主要负责控制测量、放线定位测量和对工程进行复核、检查及其它抽查性测量工作,测量结果应报送项目总负责人审核。 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经理部配全站仪、精密水准仪等先进的测量仪器,以充分保证测量精度。 测量时认真做好记录,所有施工测量记录和计算成果均按工程项目分类装订成册,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隐蔽工程的施工测量资料(测量记录和计算结果),作为隐蔽工程质量检查的附件,施工测量资料及竣工测量资料,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附件。
  以上就是关于保证功臣质量施工工期的措施,希望您通过学习能够对此有更深的理解。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的重中之重,但是并不代表无限拉长工期就可以保证其工程质量,为了防止资源的浪费,应该以合理的工期来保证工程质量。
  
  
  


·股权转让后股东要求支付工资合理吗
      股权转让后股东要求支付工资合理吗? 一、股东定义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二、股东主要作用 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年薪制员工被违法辞退的也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一方涉嫌刑事犯罪劳动仲裁中止吗?
      一方涉嫌刑事犯罪劳动仲裁中止吗?仲裁期间如果一方涉嫌与本案相关的刑事犯罪,可以申请中止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独立的程序,但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受到其他情形或不同法律程序的影响。商事交易因为涉及面及视角的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从而在救济程序上也不相同。典型的如,某个P2P公司...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建筑工程质量即工程项目质量,是指在国家法律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因为建筑安全事关居民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效率,所以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极为严格,工程质量是对工程的综合性评定。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


·工商注销债权债务
      工商注销债权债务 一、工商注销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


·一,福建省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省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生活当中,当我们提到工伤鉴定这样的事情的话,那么肯定是在遇到工伤以后才会去做的一种司法鉴定。我们衷心的希望在生活中您最好都一辈子不要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在工作的时候,各种天灾人祸总是您难以预想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能力鉴定和...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就是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就是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了,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就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如果产生了纠纷,就要求证明存在劳动合同。那此时怎样证明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有助于确认...


·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化工厂或其他企业工厂中并没有监护人一说,应该是安全负责人或安全责任人。化工厂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