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补偿协议与哪个签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征地补偿协议与哪个签订?《土地管理法》第53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使用现有的国有建设用地,按规定,这一类只需要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还有一类是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或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本案中,乙公司的申请用地则属于后一类,即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无论是上述哪一类用地,乙公司都应向甲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审批是甲县人民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事,乙公司只需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即可。用地被批准后,也由甲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乙公司,并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的有关手续,包括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和收取有关费用。2、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三、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征地补偿协议与哪个签订的问题的解答。本文首先直接回答了该问题,并说明对于不同类型的征地其审批的方式是类似的,审批完成后办理其他手续;其次引出了土地法条例。最后对于补偿协议的具体程序需进行以上四点程序,才能够完整的完成征地协议的签订。
  
  
  


·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手续是怎么样的?
      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手续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向他人进行贷款的话,可能他担心你日后不还款,所以要求一个法律来进行抵押,也就是如果到期了还是没有还款的话,那么可以利用房屋的价值来进行一个折抵,当然房屋抵押有一定的证明,就是他项权证,很多人想要亲自了解一下,办理土地他项权...


·年最新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锡城镇(城市规划区内)。区片补偿标准:100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屯镇。区片补偿标准:58062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


·哪些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被允许
      一、哪些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被允许 有下列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共有土地、未经过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应当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情况,经地级市政府批准准予续期的,将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提交用地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企业还需...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1、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进行补办登记; 登记流程: 1、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承办股室:吴桥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 3、办理条件: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者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或者国家作...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实务中,对于“不动产纠纷”范围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二是认为仅指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包括不动产债权纠纷。对于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不...


·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需要使用土地时都是需要向国家政府申请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我们名下有多余的土地我们也是可以把他们转卖出去的,当我们在买卖土地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进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那么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您就跟我...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


·根据法律规定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
      根据法律规定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不是私有财产,一般不能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