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二、试用期多长时间?
  
  试用期的长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在书面劳动合同当中员工要注意应该写清楚试用期的,比如说,双方整体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才一年,但是公司或者是在合同中就没有写试用期,又或者是试用期就长达半年,这都是不合法的,容易给以后员工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的,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工资待遇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了。
  
  
  
  
  


·在我国工伤认定怎么行政复议?
      在我国工伤认定怎么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当然,申请人不得同时向该省劳动保障厅(局)和该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根...


·劳动法对临时工辞职做出了那些规定?
      临时工已经是历史名词了,如今对于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来讲,都可以叫做临时工。而我国法律中关于临时工辞退其实是没有规定的,一般就按照普通员工辞职的规定来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劳动法临时工辞职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法对临时工辞职做出了那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 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最终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所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立了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那么,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


·企业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员工应为帮助企业工作,导致自己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是死亡。当事人或者其亲属应该及时的进行工伤的鉴定,并要求相关的企业赔偿,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工伤的鉴定时间是有规定的,所以一定要确保在有效期限内进行鉴定,否则员工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那么企业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呢? 一、企业工...


·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做工程项目的朋友对于工程承包必然有不少的了解,但是作为其他领域的工作人员对此肯定没有过多的交际,不过在一些时候我们可能会需要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承包,对自身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是不知道如何去写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协议,那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合同范...


·一、雇佣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雇佣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


·劳动合同解除属于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解除属于终止劳动合同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


·六十 多岁 工伤认定可以申请么?
      按照劳动法规定,男性职工年满六十岁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可是现在仍然有很多单位聘用六十多岁的人劳动,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像年龄大的职工发生人身伤害的几率比较大,那么,六十 多岁 工伤认定可以申请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六十 多岁 工伤认定可以申请么?...


·上班16天工资怎么算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和出勤天数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总额/21.75,用该员工的月工资计算日工资,再按照工作天数,相乘即可。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


·退休员工辞退要提前多少天
      退休员工辞退要提前多少天?公司不能提前辞退快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员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目前,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非常猖獗,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很多不法分子不是一个人,而是通过组建公司的方式在网上诈骗。这种情况下,公司直接负责人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网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