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
  
  (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员工离职手续如何办理?
  
  一)离职管理
  
  派遣员工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辞职申请未予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
  
  1、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2、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的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如本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国家及本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支付违约金。
  
  二)离职程序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三)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
  
  2、转出社保。
  
  实际上只要是公司能够保证给我们发放离职工资的时候没有扣扣的这种情形,在处理的时候也要灵活变通一些的。比如公司到了月初因为要核算相关的财务,所以平时如果就是到了月中或者六七号左右才发的,那我们到时间去领取就行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相对而言的,也会有一定的相关申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相对而言的,也会有一定的相关申请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个会有一定的审查,具体过程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办事。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且不能违反规定,否则是会造成一定的后果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来量定,所以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违反规定。 ...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司法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司法解释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司法解释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大于实际损失的130%。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现在的人应聘企业不仅仅只看公司的工资待遇,还包括其他的福利待
      现在的人应聘企业不仅仅只看公司的工资待遇,还包括其他的福利待遇,现在福利待遇已经成了很多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利手段,现在的福利待遇除了平常所说的社保,还要再加上其他的工资福利,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其他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什么? 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该合同的审查涉及很多方面,我们接下来就为您带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1...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


·劳动关系协商解除的流程
      劳动关系的解除方式很多,其中有一种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商解除是不少职工和企业选择的,协商解除了效率比较高,协商解除的过程中,双方可以提出各自的要求,根据具体要求双方协商到能另双方都能认可的情形。协商解除省时省力,下面我们就告诉您具体的协商解除的内容。 一、劳动关系协商解...


·加班费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加班费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不合法的;应该要按当事人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具体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具体是什么?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任何东西都是有相应的衡量标准的, 如果连一个确定的标准都没有的话,很多东西就成了没有定准的东西了,在工程质量方面也是一样的,更需要一个标准,关于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制...


·劳务合同单位毁约违约金是多少?
      劳务合同单位毁约违约金是多少?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并且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工伤期间是否应当发放工资?
      工伤期间是否应当发放工资?工伤期间的工资是由单位发的。但是工伤赔偿是由社保缴纳机构,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认定后发放给公司再赔偿给劳动者。值得注意,工伤赔偿不是公司直接赔偿的。但是很多时候,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那是不是就不能得到赔偿?在公司没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