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及到员工辞退的会计处理有哪些问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涉及到员工辞退的会计处理有哪些问题?(一)辞退补偿的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中第二条,即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的,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二)辞退补偿的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另外,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三)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1)内部退养所得报酬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支出当期一次性支付的应在当期费用中列支;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福利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税务方面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要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外的部分,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辞退的税务问题,首先针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的话,即使是个人补偿也是属于员工的个人收入,所以在进行下发的时候就需要将个人所得税经营扣除,然后针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话,那么就根据相关法律来进行执行即可。在任何时候都需要考虑到税务是否进行缴纳成功,不得进行偷税、漏税问题。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我们发现,在很多大城市里面有一种专门进行劳务派遣的公司,而多数都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国外进行工作。需要注意,劳务派遣虽然也是属于我国允许的一种用工方式,但却对派遣的岗位有着严格的要求。那究竟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务...


·自己改了劳动合同书的日期会有什么影响?
       一、自己改了劳动合同书的日期会有什么影响? 1,不能改,改了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2,如果日期有误,可以让单位重新出具一份。 劳动合同写错可以更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1、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2、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


·工资支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企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而关于工资的支付,分为了支付流程与支付条件。那到底企业工资支付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支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讲,企业制定的薪酬制度最终落实于工...


·岗位工资怎么定?有哪些制定原则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报酬,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在相同时间内的劳动者的付出以及工作强度有很大的差异,所得的工资也有所差异,那么,对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岗位工资怎么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岗位工资相关问题。 一、岗位工资的概述 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有多...


·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相比于男职工,女职工在身理结构上不同,也是比较脆弱的。因此,在劳动方面,国家给予了女职工一定的权益保障,其中就包括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一些特殊的劳动。那究竟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


·工作7个月被辞退怎么赔偿?
      工作7个月被辞退怎么赔偿?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


·员工被辞退怎么走法律程序?
      员工被辞退怎么走法律程序?首先协商,然后仲裁调解,最后起诉来进行判决。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解除,一种是违法解除。不知你遇到了那种。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


·员工入职离职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员工入职离职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整个工程项目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构成,工程质量评定应该分级进行,首先从分项工程开始,最后到单位工程。因为工程所在层级不同,工程质量等级也不一样,像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就分为质量合格和质量不合格两类,那么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是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合同,法律规定的签订方法是不同。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形式。按照《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