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当劳动合同结束的时候就相当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家更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所以,有时候劳动合同到期也不一定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终止,那到底什么是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了解吧。劳动关系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因果关系来说,先有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才有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的问题。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根据解除原因的不同,规定了好几种情况,因而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应因案而定: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2、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具有违纪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要用人单位合法地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到达对方(劳动者),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3、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劳动关系的解除应是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满30天后才发生效力未以书面通知单位,以及未满30天的,均不发生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或者续签。如缸果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就应该续签合同。如果合同期满后,双方对仍按原劳动合同履行,彼此没有任何异议,则认定为双方默认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你提出续签,公司不同意续签,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2、如果公司同意续签,但是给你的新合同待遇降低了,你以待遇降低为由不续签,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3、你不同意续签,除第2条的情况外,无经济补偿金;4、如果你想拿经济补偿金,等公司通知你是否续签,是最有利的。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单位是需要作出决定的。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的相关内容了。我们知道当我们合约到期的时候,不再续签很多时候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但是这并不是这就说不续签后,劳动关系立刻消失了,因为劳动单位有义务提前30天提醒劳动者不再续签,不然我们是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在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先被用人单位处解除劳动关系,而后又回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只要恢复劳动关系即可。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一、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一)...


·常见的劳动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劳动纠纷有哪些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用人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寻求自身权益最大化这一对矛盾在不断发生碰撞,劳动纠纷大量上升。那么,常见的劳动纠纷有哪些?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了不平待遇,要知道维权的手段。那么,如何解决劳动纠纷?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常...


·试用期可以被随时辞退么
      试用期可以被随时辞退么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协议以工资全额为抚养费吗?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这个不会因为夫妻双方离婚而发生变化。因此,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拿出一笔抚养费出来,通常是按月支付,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写到离婚协议书中。如何有争议,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那么协议以工资全额为抚养费吗?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协议以工资全额为抚养费吗...


·一般工伤认定找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是很专业的认定,此时虽然是对劳动者的人身伤害情况作出认定,但也不能随便的找一家机构就进行,不然即使作出了认定结果,也是不被认可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般工伤认定找哪个部门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找哪个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023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生...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长期以来,我国对工程质量问题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每一个环节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监督,在每一个环节不出任何质量问题之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环节的建设,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那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


·在我国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在我国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够不上工伤认定,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无责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第五十五...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如果我们想尽快的办理好离职手续,需要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证明书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在去新单位工作的时候需要用到,证明我们已经解除了原劳动关系。现在我们结合一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来给您讲讲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相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通常是怎样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