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过户手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夫妻选择离婚之后会重新分割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本为房产证户主而后离婚后放弃房产权就会涉及到房产证的转让和更名也就是房产过户,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如何过户手续?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夫妻离婚房产如何过户手续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第一, ?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第二, ?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5、取证。
  
  第三, ?缴纳税费。纳税包含契税按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缴费包含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
  
  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简单,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即可。但是由于涉及到离异双方互相,往往简单的问题会复杂化。除了正常的办理流程,还要注意如下细节:
  
  第一, 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但务必要及时处理,耽误时间过久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文件,该文件必须拿到民政局加盖公章,或者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双方私下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在房产过户交易时,双方务必都要到场签字。
  
  第三, 离婚反铲过户需要由离异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果一方社情登记,除了要携带上文提到的文件,还需要提交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法院裁决离婚,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此判决书中必须明确房产归属可由一方登记申请)。
  
  除了契税、印花税、手续费按照房产价的百分比计算以外,还需要登记费80元,工本费20元,以及最后取证的登记费50元。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很多齐全的材料,再到房管局办理手续。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现代社会中,之所以会出现借名买房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政策的
      在现代社会中,之所以会出现借名买房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政策的影响,但更多的是由于一些购房者想要借买房来获利,但可悲的是这些投机的购房者却不知道借名买房是有很大风险的,产生风险之后不能正确应对,也是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若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根据合同规定,看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金的条件,可以...


·一、买房子去公证处签合同吗?
      一、买房子去公证处签合同吗?购买商品房并不需要到公证处签合同,都是直接在售楼处完成合同的签订的。在交付定金之后,带买受人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案场签订认购书。整体流程就是: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一、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吗?
      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如何分割,往往是双方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由于房屋的出资方式、出资人、有没有贷款、还款人等各不相同,因此,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分割比例等都是较为复杂的问题,法律也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那么,按规定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吗?一、按照...


·现金社会,贷款买房是最主要的付款方式,贷款买房相对比全款买房
      现金社会,贷款买房是最主要的付款方式,贷款买房相对比全款买房的要多的多。个人贷款进行买房,难度不大,只要认真准备资料,符合条件的,基本上都能成功办理。但是,对于很多第一次购买者来说,可能对许多环节都不是很清楚,对要求条件也不清楚。那么,接下来,为了让您对个人贷款买房更了解,律师将...


·网签租赁合同备案是否征税租房网签备案后
      网签租赁合同备案是否征税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


·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在生活中,尽管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孩子毕竟是无辜的,甚至有些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最受伤的就是孩子。但是想必对于双方来说,对孩子的爱并没有因为夫妻关系的破裂而结束。所以说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为了给孩子做一些弥补,想把房产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


·担保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担保的管理措施
      许多小型企业亟需基金,但是它们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又比较难,这时就需要担保机构来帮助它们了。担保机构可以以比较低的成本选择客户,再推荐给银行。不过担保公司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担保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担保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一、保前调查 (一)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调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